樓上舉出政論節目的內容仍是搞錯方向
我在說利益迴避,你在說偽造文書,根本就是牛頭不對馬嘴
就算偽造文書成立,劉憶如有罪抓去槍斃十次
也沒法改變蔡女士在宇昌案有利益迴避上的道德問題
大家都出來社會做過事
利用公家的錢走法律漏洞玩五鬼搬運,稍有社會歷練的人都知是什麼一回事
本來還有第二筆錢批准了要注入宇昌,因為政黨輪替作罷
如果,蔡女士口中說得如此偉大,為了國家生技發展,找家族人來跳火坑是"天使資金"
應該看好生技前景,為何不到一年就賣股獲利了結?
另外,還有達鎮案,同樣的手法,想下台前用政府投資成立民間軍火公司,然後官員下台去當董事長,可惜金額太大,一早被發現擋了下來,這件事不會不知罷?
我完全無法理解,偽造文書歸偽造文書,完全沒法蔽蓋利益迴避的事實,這不是什麼高深的道理
倘若還是看不懂我要表達的,我也沒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