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整件事情關鍵在這裡
引用:
陳菊做成決策,在600多名關廠勞工中,僅向其中10名投保薪資最高、有資力進行還款者進行催討。後來10人中有3人未還款,並經法院判決敗訴,陳菊主委任內,勞委會也沒對他們強制執行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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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件事王如玄下台前就有很多討論
當年關廠工人有三種
1 錢全還
2 錢還了部分
3 全不還
以全不還的工人,他們宣稱當年簽約時"有人"告訴形式上簽一簽,政府不會追你的放心好了
反正沒錄音沒錄影,死無對證
問題是第1 &2 的工人會知道要還錢?有點想不通?
花媽為什麼會提訴訟,因為審計部向勞委會追錢,要求他們把工人欠的錢追回來
我一直認為,他們執政面對問題的手段比國民黨高段太多
意思意思在六百個找十個來告,十個有三個沒還,勞委會官司勝訴,花媽也沒有去追錢,算是應付了審計部
這樣一拖又換了幾任主委,直到政黨輪替
眼看追溯期快到,監際院也要求勞委會追錢,王如玄真的依法行政全都去追(怎麼如此笨全都告?意思一下告幾個交差就好)
如果,他是"政治動物",就學花媽找十個八個有工作收入的來追,反正拖時間就好
即使過了追溯期要不到錢,大不了被監院糾正,還可贏得同情勞工的美名不忍去追討
情形就像馬政府上台後依法行政說什麼反映成本,油電雙漲後行情一路下滑
D黨執政時就是懂得依法行政下做一點點應付過去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