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雖然這麼講有點誇張,但我推薦你有空去網路找日劇HERO來看~~
仔細品味你就會有所收獲....
我認為判決的結果取絕於法條的完善程度與檢察官起訴內容和罪證的充份程度
法官只能依法辦事,就像秤頭...哪邊重哪邊就低下去,司法女神是蒙著演高舉
著秤.....聆聽雙方司法攻防然後依法裁奪....(日本叫法院為裁判所)
這回法官黑鍋揹大了.....檢察官都沒人罵,13天倉促起訴一些罪證都不夠嚴謹
,人家律師可不是吃稀飯的,被人家抓到一點把柄就足以讓船翻掉..
某位不上電視的評論員說道.....幾十年前司法沒有獨立審判的時候法院院長是
可以對手下的判決"給意見的",只要他"有看法"手下就得重來一遍。現在法院
院長都是負責叫便當的了,只負責法院運作的行政運作不涉及司法判決裁量,
連問都不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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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不是沒有收黑錢的事實
看一下 之前的案例
臺灣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
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2010年在臺灣爆發的司法貪瀆弊案。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等四名司法官,涉嫌透過白手套謝燕貞、黃賴瑞珍,收受前立委何智輝賄款,將何智輝涉及的銅鑼工業區開發弊案,在二審時,由15年刑期改判為無罪。法官蔡光治、房阿生,另外涉及張炳龍行賄案。
此案爆發後,司法院院長賴英照,為負起政治責任,請辭獲准。
要是這些人在包青天時代 早就全部被砍頭了 哪還只關這幾年而已 在朱元璋時代 早就全部被剝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