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沒有提到修正法,企業違反了罰則如何?
台灣的法律很多是脫褲子放屁,修什麼鳥法?笨蛋重點是違反的後果
罰個十萬八萬,不痛不癢,有法等於沒法
新聞常看到違反什麼法最高可罰百萬
然後?查一下最低是幾萬起跳到最高百萬
台灣的法官都是學佛的?人人佛心來著,從沒聽過罰到最高,通常都是最低意思一下加個一兩萬,這種罰則誰會怕?
比方說食安法的罰則,最高最低的range太大,即使違反法院意思意思只會判罰六萬
真有心修法有嚇阻作用罰則處新臺幣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法官要佛心放水最低判也要罰一百萬,判罰幾萬企業根本不會在意
食安法
第 六 章 罰則
第 3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32 條 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違
反同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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