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社會新聞,每次進入司法,大家都是採取"結果論"來看事情
先說女運將,如樓上說這是他討生活的工具,基本上就等同他的"命"
同理心,我再強調一次"同理心","正常人"在這種可能一輩子都遇不到的突發狀況該如何?
冷靜到自己安全第一,一切等警察處理?就算追到天涯海角,計程車被撞到全毀也沒關係?
提民事訴訟叫毒蟲賠你新車嗎?
如果,女運將第一反應不是想到生財工具,能處變不驚到這種程度,他不該開計程車,是做總統的人才
再來是警察的角色,沒看到監視器的畫面,從文字描述,毒蟲是加速想逃,員警是開車去攔截不是從後追撞的,在攔截下擦撞到女運將
我想問一下大家,你是警察看到有個人掛在車門,有可能被毒蟲開車拖走,你該如何?眼睜睜目送他離開?等毒蟲把人甩出去再算?
以前看警匪片,忘了是哪一部戲,印象有警員是這樣說的警察經常遇到不可預測的事情,只能憑當時直覺反應,即使事後被批評做錯了,可是沒有人想過選擇另一個方法仍然是未知的後果
就像這個案例,誰敢保證員警如法官以及女運將的丈夫所期望的方法處理,先讓毒蟲走然後尾隨,女運將會完全沒事?毒蟲擔心警察追來,誰能保證他不會拼命加速甩飛女運將,到時掛了社會上又出現另一種責難之聲,為什麼不去攔阻?
整個案件最大的錯誤是"說謊",要怪就怪長官,不知有監視器拍到嗎?教他用不實的說詞脫罪,上到法院再有理據,因為說謊被拆穿了,法官的心證也不會站在警員這一邊
此帖於 2016-01-08 04:14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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