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陪審團的審判經驗,你必須不偏不倚的站在控、辯雙方的立場來斟酌。
例如,有無被冤枉或被不可抗拒的壓力所扭曲,要還原真相只能到法院說明。
黃安以前的不說,就這次的事件,是否有被栽贓?而周小妹妹有無被利用?
經過無數次的反覆回看周的道歉聲明,她好像是被恐怖分子安排在鏡頭面前唸稿似的。
那根本就不是她的年紀所能說出的話,在這年紀的女孩子哪來那麼複雜的政治好惡?
她會否也被利用了?一切在未求證完整前就下論斷,這是草率的做法。
不妨等黃安回來再看他怎說?
有太多疑點仍待釐清,而且周小妹妹方面也需要親自出來說明,
我們不能依照媒體的操作而定案,媒體立場在台灣根本不具客觀立場。
加油添醋,無事生非,誇大事實都不是什麼新鮮事。
沒有人證的親自出面,其他人的過度反應也可能是場誤會也說不定,
先冷靜下來,也給彼此一個說明的機會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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