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總難圓滿, 無須苛責救難行為
只是事後總該檢討, 力求下次能更完善
這次救難對A棟家屬來說永遠都是不能接受的惡夢
拖到了最後才來拯救, 本來還存活的都沒了希望
難道災情最慘的就該被犧牲嗎???
如果一開始就成立一個專業團隊來設法營救A棟住戶
是否因此可以及早展開對埋在底層的住戶施以援手呢???
當年台北的東星大樓, 還有這次的維冠大樓
都是傳出底層施工破壞原建築物結構
各地方政府都該加強對此類施工的嚴格管制與監督
打掉牆壁擴大房間面積, 這是很平常的裝潢施工
政府都該拿出更嚴格的行動還防止可能的災難發生
對那些常常倒閉的建築公司團隊
不也該從立法上來遏止這種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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