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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總難圓滿, 無須苛責救難行為
只是事後總該檢討, 力求下次能更完善 這次救難對A棟家屬來說永遠都是不能接受的惡夢 拖到了最後才來拯救, 本來還存活的都沒了希望 難道災情最慘的就該被犧牲嗎??? 如果一開始就成立一個專業團隊來設法營救A棟住戶 是否因此可以及早展開對埋在底層的住戶施以援手呢??? 當年台北的東星大樓, 還有這次的維冠大樓 都是傳出底層施工破壞原建築物結構 各地方政府都該加強對此類施工的嚴格管制與監督 打掉牆壁擴大房間面積, 這是很平常的裝潢施工 政府都該拿出更嚴格的行動還防止可能的災難發生 對那些常常倒閉的建築公司團隊 不也該從立法上來遏止這種歪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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