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就是「商業」模式經營,
從「商業」角度,控制成本謀取最大利益,法律上找不到錯處
但在醫療上,我猜,醫院從健保支付制度獲利有限,主要是『非醫療行為』獲利,例如商店美食街、拓展自費醫療....等健保管不到的利潤
再以資訊系統輔助,將患者的醫療費用控管在DRG利潤之內,預知一定會賠錢提出財務檢討的病人,重症就轉院,或者拒收住院,讓其門診治療。
追求最大利潤的醫療行為,品質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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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醫院財報 林口長庚年賺27.8億居冠
http://udn.com/news/story/7314/14081...B1%85%E5%86%A0
2015-12-29 15:09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打開「醫院財報」說亮話
是醫院壓榨醫師,還是健保虧待醫院?
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1381
研發組副組長 黃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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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流行「公平正義」,厭惡、眼紅「賺很大」
商業模式像ipone與平價手機的利潤不同,成長無上限
但醫院總額制,健保署只允許醫院比去年成長『3%』
超過健保署額定的3%成長,醫院自行吸收,付出醫療成本,領不到費用,算功德制
米其林餐廳與平價小吃、七星級旅館與民宿,收入可以隨著個人成長歷練增加收費
但健保支付制度讓名醫與庸醫相同診察費,限制名醫看診人數
民間業者可以聲稱原物料上漲,自行決定調漲售價
但醫療院所受限於健保支付制度與衛生局法規
當然,奸商型的經營模式,仍是存活得如魚得水
再來,藥費點值,1點等於1元
醫療行為1點不等於1元,醫、藥不同命,這也很奇怪。
健保支付制度限制合理與否,見仁見智。
對醫療經營模式
若傾向商業功利角度,不允許業績成長,這就像不允許民間企業有獲利存活空間,民間企業鐵定翻臉。
若框以道德光環,濟世救人的天職,當然就認為這是『萬惡』的暴利。
社會氛圍的取向,決定日後醫療人力投入的質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