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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2-21, 04:35 AM   #4 (permalink)
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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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 明明知道國家的法律
卻又給了這麼一個不合法的遺囑
其他子女肯定會對薄公堂依法爭取遺產
讓人覺得他好像一點都不懂法律似的
要將絕大多數財產與經營權給老四
就該在生前移轉與任命
等死後這種遺囑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我國法律是有保障其他繼承人的保留比率
擺明了就是要自己的子女打官司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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