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ini
阿呆才會還被什麼「不當黨產」給騙
只要了解法律就知道
這個法律違憲的可能很高
先拿民法來說追溯期也不超過20年
所以鬼子黨要立個專法
但
位階也不能高於憲法的保留原則 (所立法條事關需法院審理者 無效)
也就是國民黨黨產已經該還的都還了
法院審理的也結束了
現在要重新追討也因處理完
法律不可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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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唯一不缺的是法律人
不當黨產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修法後違不違憲不是重點,知道國民黨的笨蛋一定走司法途徑
又"中計"了,會耗多久?國民黨一陷入黨產的泥沼
兩年後的的選舉,應該說只要有選舉,又可以拿來作為操作的議題
我連選舉題材都想好了"這個政黨強奪人民的財產,死不認錯也不肯歸還,讓他們繼續在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