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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 07:43 P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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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拼黨魁 李新:黨產全給黨員每人分3萬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國民黨主席候選人李新今天上午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開出黨改第一砲,主張清查黨產,在保留員工薪資和退休金後,「直接分配、立即發放」給全體黨員,經計算若黨產共100億元分給32萬名黨員,每人至少分得3萬元以上,李新認為,黨員取得該有權利,自然會產生向心力,就不會是現在這樣。
李新說,黨產處理為轉型正義一部份,黨主席應該要面對,不能模糊以對,國民黨多年來累積黨產,就像公司累積盈餘數十年來不分配,這次民進黨在國會提出黨產處理條例,都沒針對「真正被害人」,就是全體國民和黨員。 李新主張,黨產歸零就是屬於全體黨員的黨產立即發放給黨員。若當選黨主席,將清查黨員名單及黨產;黨產部分將分現金、不動產、負債、公司股權等。針對現金部分,每月除保留下員工薪資外,一律直接分配給予黨員;負債先凍結,等不動產以低底價出售後用來償還負債,明年8月以前完成;股權部分是中投和欣裕台公司整併之後,直接發放給黨員。(張文馨/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90%AC%E5%85%83 老K黨出了一堆蠢貨, 結果讓泛綠笑到眼淚流 退出媒體是正確的, 但不是只有自己退, 蠢蛋!! 同樣的有黨產有啥不對, 不當黨產財該要處理, 蠢蛋 哪有蠢到自斷手腳讓仇敵快的白癡, 想不敗都難呀!!! 毫無主見沒有作為, 這才是國民黨敗亡的原因呀!! |
送花文章: 3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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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 08:51 P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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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才會還被什麼「不當黨產」給騙
只要了解法律就知道 這個法律違憲的可能很高 先拿民法來說追溯期也不超過20年 所以鬼子黨要立個專法 但 位階也不能高於憲法的保留原則 (所立法條事關需法院審理者 無效) 也就是國民黨黨產已經該還的都還了 法院審理的也結束了 現在要重新追討也因處理完 法律不可溯及既往 某些政客不知是沒有法律素養 還是只想搞民粹 (應該都是只想搞民粹) 拿一個例子來說 某政客說他祖父被日本強徵土地 國民黨來台接收想要回 (結果無法) 因為是不同國家政權之糾紛問題 (又不是同國之政權交接) 要不要還也只能看當時接收者的彿心 更何論 該事業你只是擁有股份不是經營者 要你股東還地是很可笑的問題 這個例子其實就是在說台鹽,誰執政誰就是台鹽的經營者指派人,結果這個人卻說台鹽是國民黨黨產 是黨產的話 壓扁時期國民黨也不會讓民進黨安插人事與董事長了 要向台鹽討日據時期的地已經很奇怪了 真要討 為何不在民進黨時期討? 想趕在交接前硬說是國民黨該還 很明顯的是愚民~ |
送花文章: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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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2, 11:03 AM | #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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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當黨產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修法後違不違憲不是重點,知道國民黨的笨蛋一定走司法途徑 又"中計"了,會耗多久?國民黨一陷入黨產的泥沼 兩年後的的選舉,應該說只要有選舉,又可以拿來作為操作的議題 我連選舉題材都想好了"這個政黨強奪人民的財產,死不認錯也不肯歸還,讓他們繼續在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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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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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2, 03:17 PM | #6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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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過了,怎會沒機會?
一筆一筆清算,國民黨一定不服去行政訟訴申訴及去聲請釋憲 這樣走法律程序會多久?耗個十年八年 就算最後釋憲或是官司國民黨贏了 民進黨又會訴諸"社會觀感",說法院仍很多藍色的在袒護 黨產問題,社會普遍對國民黨都存著偏見,反正黨產就是不公不義 除非真如李新議員要求全數分掉或是全部捐出,否則永遠都是對手攻擊的最佳題材 法律人聰明的地方是,立了法但法律仍是拿你沒辦法,這樣才可以無止境的玩下去 意思是國民黨要抗爭會被罵,不抗爭乖乖繳械自己清黨產,等於自認過去多年擁有不當財產 不管怎麼做,國民黨都是輸家 就像有位前御用律師加入了北市府成立的廉政委員會 有人會認為他不懂法律會無知到把什麼大巨蛋調查報告移送到法務部? 一切都是政治動作,說疑似有弊報告送到政府法務部,沒有下文是馬政府官官相護 一般老百姓誰會懂什麼檢察署,法務部..等部門的職權如何? 所以政黨法通過後,國民黨不願清或是自清,對民進黨而言都是最大得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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