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無正當理由」
根本就是騙人的法
徒增司法的負擔
不能 將中低收入戶趕走
那原本不是 中低收入戶 後來變成 中低收入戶 要怎麼算? (幾乎沒有房東會把屋子租給收入有問題的人)
真要趕人 提高房租也可啊
換了位置 腦袋還是一樣整天想選舉
以前那個湯圓王說總招與院長的密室協商可以擋掉很多亂七八糟的提案
現在換了個眼神很惡 (眼神這麼惡,想必腦子有很多壞水)
又很怕熱(家裡裝十幾台冷氣)
又假公道(說要中立卻自己推政治立場的法案)
的當院長
看來這個立院要有效率上軌道可能要花一年以上
這就是人們要的永遠的選舉黨
看來不只有換等於沒換
還讓很多人等著被清算
這就叫做
等失去才知道以前的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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