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何以23名已獲判無罪的台灣人,還遭中國強行押走?法務部表示,他們獲判的無罪範圍,不包括詐欺罪,所以中國以犯罪結果地主張司法權。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副司長戴東麗今早出席民進黨團記者會時指出,案發時就與中國的公安部門聯繫。因為23名台灣人獲判無罪的是「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組織犯罪」等,而中國要辦的是詐欺罪,所以中國以犯罪結果地在中國為由,主張司法管轄權。
在記者會的同時,中國也在駐肯亞副大使親自到場施壓下,準備強行帶走37位台灣人。
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陳亭妃痛斥,應盡速、積極聯繫,馬英九總統也必須發出嚴正聲明。
不過,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周鳴瑞表示,現在還沒到對方完全相應不理的程度。不認為雙方有聯繫上的問題。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ngnews/1661654
新聞第一天出來時,憑著常識就覺得奇怪?
民進黨,綠媒,名嘴...一大票人跳出來說阿共強行押走台灣人
理由是肯亞法院判他們"無罪",無罪的人為何可以帶走?
我不知肯亞的法律是如何對待詐騙犯
常識告訴我,受害者在中國大陸,除非有人跑到肯亞或是委託代理人在肯亞提告
不然怎會有詐欺無罪之理?
果真如此,肯亞法院判無罪跟詐欺罪完全沒關係
所以這個詐欺罪要怎麼處理?把涉案人移送受害者的國家審理,合不合國際法?
看了很多評論,似乎並無違反什麼國際法
至於綁走人犯?是肯亞政府配合,又不是偷偷來,不知這有什麼問題?
有個笨黨快要執政了,剩下不到一個月要把事情鬧大讓馬英九難堪
要這樣玩嗎?以後同樣事發生,恐怕私下溝通的空間都沒有
看對岸的網民似乎群情激憤,說台灣包庇詐欺犯,放回來台灣根本不會被關,被騙的錢也要不回來
我方對台灣人在國外詐騙大陸人民毫無作為,每次發生案件只用意識形態來處理
過去用政治手段解決,把人送回來,嫌犯交保..之後通通豬腳麵線
如果是對岸審理,騙的金額越高,可以判到無期徒刑,當這種案一再發生,詐欺犯回台沒事,叫對岸的受害者怎吞下這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