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01:19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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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台人無罪遣中?法務部:中國要辦詐欺罪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何以23名已獲判無罪的台灣人,還遭中國強行押走?法務部表示,他們獲判的無罪範圍,不包括詐欺罪,所以中國以犯罪結果地主張司法權。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副司長戴東麗今早出席民進黨團記者會時指出,案發時就與中國的公安部門聯繫。因為23名台灣人獲判無罪的是「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組織犯罪」等,而中國要辦的是詐欺罪,所以中國以犯罪結果地在中國為由,主張司法管轄權。 在記者會的同時,中國也在駐肯亞副大使親自到場施壓下,準備強行帶走37位台灣人。 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陳亭妃痛斥,應盡速、積極聯繫,馬英九總統也必須發出嚴正聲明。 不過,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周鳴瑞表示,現在還沒到對方完全相應不理的程度。不認為雙方有聯繫上的問題。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ngnews/1661654 新聞第一天出來時,憑著常識就覺得奇怪? 民進黨,綠媒,名嘴...一大票人跳出來說阿共強行押走台灣人 理由是肯亞法院判他們"無罪",無罪的人為何可以帶走? 我不知肯亞的法律是如何對待詐騙犯 常識告訴我,受害者在中國大陸,除非有人跑到肯亞或是委託代理人在肯亞提告 不然怎會有詐欺無罪之理? 果真如此,肯亞法院判無罪跟詐欺罪完全沒關係 所以這個詐欺罪要怎麼處理?把涉案人移送受害者的國家審理,合不合國際法? 看了很多評論,似乎並無違反什麼國際法 至於綁走人犯?是肯亞政府配合,又不是偷偷來,不知這有什麼問題? 有個笨黨快要執政了,剩下不到一個月要把事情鬧大讓馬英九難堪 要這樣玩嗎?以後同樣事發生,恐怕私下溝通的空間都沒有 看對岸的網民似乎群情激憤,說台灣包庇詐欺犯,放回來台灣根本不會被關,被騙的錢也要不回來 我方對台灣人在國外詐騙大陸人民毫無作為,每次發生案件只用意識形態來處理 過去用政治手段解決,把人送回來,嫌犯交保..之後通通豬腳麵線 如果是對岸審理,騙的金額越高,可以判到無期徒刑,當這種案一再發生,詐欺犯回台沒事,叫對岸的受害者怎吞下這口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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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2, 06:17 P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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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台灣人自作孽不可活
還他XXXX的什麼反廢死, 真他XXX的不要臉到家了 詐騙集團將人的一生積蓄都騙光了, 這種人才最該死 在海外被抓就說什麼要回台灣受審, 關個幾年就出獄繼續重操舊業 這些詐騙歹徒早該送到對岸判重刑才足以遏止詐騙歪風 以法理來說他們也是該送到對岸審判, 去他XXX的什麼台灣人要回台灣 犯罪地點是中國, 當然是送回中國審判 以前是老共給我們面子, 遣送回台灣 有哪個台灣人感恩老共的寬容了嗎??? 沒有!! 說的好像本來就該要送回台灣審判似的 他XXX的不要臉的惡霸是台灣啦!!! 那些詐騙集團騙了多少錢, 憑什麼讓他們回來關幾年就算了 台灣反個P廢死呀!! 這些詐騙歹徒早該一一槍斃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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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2:36 AM | #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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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際法上一個嫌犯有多國要求引渡有優先順序的 人在當地犯罪是第一優先審理 受害人所在地點或所在國是第二 犯罪者的國籍地是第三 你的假設跑到菲律賓得看台灣和香港跟菲國有沒有互相簽司法引渡 假設都有締約,該名人士正常入境菲律賓沒有違法,只能透過司法互助引渡到台灣/香港受審 結論~犯罪地點在香港,香港是第一順位,所以交給香港 同理,就法論法,先不論我們跟肯亞沒有邦交 第一位是肯亞政府,可是詐欺罪受害人在中國大陸,肯亞政府沒有審理這項罪名(新聞清楚表示判無罪並沒有包括詐欺罪) 因此引渡交給中國合法合理,因為犯罪者是台灣人,所以台灣是第三順位,沒人說不能爭,倘若肯亞跟我們關係良好交給我們並無不可(國際政治現實,除了法理還有講求實力的) 幾年前美國有位留學生在義大利,好像跟幾位同學玩4P,弄死了一個英國女留學生 (有改編成電影) 這位美國女學生跳回美國,後來義大利群情憤慨,美國只好把人引渡送回義大利受審 因為命案發生在義大利,義大利是第一優先享有司法管轄權 死者為英國人,理論上排第一的義大利在審判,英國也沒理由要求引渡,更何況排第三的美國 PS:有網民開玩笑說,詐騙集團學聰明點,下次要騙就挑個台灣人來騙,騙一個就夠,這樣我們既有國籍法以及也有受害人為由,要求送回台灣,至少法理上站得住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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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4:59 AM | #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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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要遣送回大陸受審的
媒體與綠色政客炒作 大陸釋出善意讓這些詐騙歹徒送回台灣 但台灣人並不領情, 當成理所當然該由台灣判決 如果台灣判決很公正, 也很嚴厲的話, 也就算了 白癡智障都知道台灣是輕輕放下, 為首者頂多判個五六年 於是就可看到這些詐騙歹徒一而再的詐騙新聞 讓人看到那些反廢死的支持這些詐騙歹徒回台審判 就讓人作嘔想吐, 他XXX的!! P個反廢死!!! 怎不將這些詐騙歹徒送到大陸重重的審判呢?? 蔡政府不願承認92共識 老共那也就不願再給台灣任何善意 應該就是這次不再放過詐騙歹徒 依法遣送回大陸接受老共的法律制裁了 最好如此, 看以後還有哪個台灣詐騙歹徒敢在海外繼續行騙了 那些詐騙歹徒都是年輕人居多, 男男女女的 早該拿出魄力來面對這些詐騙團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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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8:06 AM | #7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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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何詐騙猖獗就是司法對他們太好
(法庭上只要說花光,關個1~3年就有幾十箱茶葉罐可以享受...) 好到 亞太詐騙皇帝可以裝漏尿得到回家殊榮 最好是在大陸勞改20年不要回來最好 當然這次的事件 有點點不依據慣例 那就是告訴你們家屬 請督促你們的菜媽不要想玩分裂文字遊戲 不然以後台灣難民就算跑到外國只要犯罪 很可能就是被送到大陸去勞改 ============ 這些海外詐欺嫌疑人 到台灣法庭又 不會有被害者指認 最後還不是大多無罪釋放 所以這年頭才流行跑到國外詐騙 被抓送回台灣也只有不到 20%會被定罪 像去度假 (看那個症絕還不肯做工罵監所不舒服) 看電視那群人在大陸還有人遮遮掩掩 又不是在故鄉台灣還遮掩 那不是作賊心虛嗎? 還無罪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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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10:56 AM | #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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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人廢言,難得他有一次講人話
幾年前菲律賓把台灣詐騙集團遣返中國大陸的舊聞 呂副除了說國際法合理外,也提到的刑法領域外是下面這一條,詐欺罪是五年以下,倘若在領域外犯詐欺是不適用 刑法第7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不涉主權的跨國犯罪 呂秀蓮:台嫌送陸 依法合理 中國時報【朱真楷、林郁平、王已由、陳筑君╱台北報導】 菲律賓遣送十四名台灣詐欺犯至中國大陸,引發朝野譁然,但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指出,整起案件是「不涉主權的跨國犯罪行為」,而且如果要是真的遣送回台,台灣恐怕也是無法可罰,最後還是只能釋放;她呼籲各界理性思考,不應意識形態化。 呂秀蓮並以維基解密網站創辦人艾山吉遭控性侵案為例表示,澳大利亞籍的艾山吉,被指控在瑞典性侵兩名女性,事後在英國遭到逮捕,但澳大利亞政府並沒介入,也未因此認為主權受到損害。 呂秀蓮進一步說,檢視中華民國刑法會發現,即使台灣當局順利引渡十四人回台,這批人還是不適用刑法「領域外」特定犯罪的相關規定,最後還是只能釋放。 不僅如此,這起案件的行為地在菲律賓,被害人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如果北京主張被害人的國籍管轄權,要求引渡嫌犯至大陸受審,依國際法而言是合理的。 https://tw.news.yahoo.com/%E4%B8%8D%...10117-1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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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4:57 PM | #9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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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類詐騙集團的家屬,他們的行為相當可惡
兒子在肯亞幹什麼事不清楚?都被關了一年,官司訴訟時怎麼沒有向台灣政府求助? 等到知道要遣送大陸時,才跑出來喊冤?然後被有心政客利用,大肆攻擊政府和對岸的做法 原來是被招募到大陸集合,在大陸出發到肯亞,難怪人家會全部送回大陸 綠媒和名嘴誤導大眾,一直強調擄人以及肯亞判無罪兩項,來控訴阿共無理及馬政府無能 非法入境 肯亞:從大陸來就遣大陸 針對肯亞警方將台灣人遣送到大陸一事,肯亞內政部發言人約卡十一日表示,這些台灣人非法滯留肯亞,肯亞把他們遣送回他們來自的地方,他們從大陸來到肯亞,因此遣回大陸。 約卡(Mwenda Njoka)接受路透電話訪問時說:「他們來自中國,我們把他們送回中國,通常你非法去到另一個國家,你會被送回你上次出境的港口(機場)。」 針對肯亞警方使用武力強押台灣人,約卡回應說:「肯亞警方有義務確保非法滯留在此地的人被送回他們來自的地方。」約卡說,這些台灣人經由大陸非法進入肯亞,他們「沒有合法的文件」。至於台灣為此批評大陸,約卡說:「我們不想介入。」 肯亞與台灣無邦交,是大陸的邦交國。肯亞上周宣布大陸將貸款六億美元給肯亞,「協助填補二○一五/一六年的預算赤字」。肯亞一名官員說:「我們即將敲定融資協議,預期資金很快就會到位。」 被遣送到大陸的台灣人屬於一個詐騙集團,二○一四年與集團內的大陸人在肯亞首都奈洛比被捕。他們被台灣的詐騙集團招募到非洲,被捕後,來自台灣的集團首腦很快逃離肯亞。 網路媒體Quartz報導,這些嫌犯不會說英文,在肯亞舉目無親,搞不清楚法津程序,審訊時又沒有翻譯,證人也未出現,因此審判一延再延。報導說,他們被關押期間,大陸駐肯亞大使館從未提供協助,只有靠家鄉寄訴訟費。每次開庭大陸大使館會派一名代表和一名律師到場,但沒有介入,僅要求宣判後將他們遣送到大陸。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a4%a7%e9%99%b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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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9:32 PM | #1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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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客與媒體真的是很不要臉呀!!!
黑白顛倒的胡說............. 這批台灣詐騙集團成員被逮 是因為他們居住豪宅起火, 燒死了一名台灣人吧!! 判決無罪是指這批人沒有涉及此火燒案, 但還有五人被押 當場搜出很多電信器材, 顯然他們涉及電話詐欺案件 這是中國要補追他們回大陸受審的原因 也是肯亞當局同意遣返他們到中國的原因 我們要為這些詐欺集團成員提供保護嗎??? 以前就留傳出詐欺集團被遣返台灣時的高興快樂 問題是他們是對中國民眾電話詐財 當然是要被中國追捕審判, 這與他們是否是台灣人P個關係 以前在菲律賓被抓時還有其他國家的人 只有台灣人因為政治考量才沒遣送中國 其他國籍的都是遣送中國審判 問題是我們的司法一再輕輕判刑, 有的幾個月就出獄了 這叫中國被騙民眾情何以堪 台灣都知道不要廢死, 不能讓那些兇犯繼續危害 但怎能一再讓詐騙犯人繼續詐騙善良百姓的錢財呢?? 我個人是希望中國能展現魄力, 讓這些不法之徒永遠沒有機會再詐騙了 管他是哪一國人, 只要是詐騙歹徒都不要放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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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9:40 PM | #1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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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香港水泥箱屍案也是如此
他們沒在台灣犯案, 台灣就只能等他們的護照過期, 才能抓人再遣送回香港 有人能說這些人在台灣沒罪, 台灣憑什麼將他們遣送回港嗎?? 這是法律問題, 如果他們護照沒過期, 台灣是沒權力逮捕人的 因此台灣警方是一直等到他們護照過期, 以這個理由來逮人 這些X蛋的政客與媒體故意製造不實言論來混淆事實 他X的居然去保護這些沒人性的詐騙歹徒 台灣是犯罪天堂嗎?? 他XXX的!! 哪個歹徒被警察抓走是不用強力的 沒有正當犯罪理由, 肯亞會聽從中國亂抓人嗎??? 一群混蛋!!! 台灣真的是罪惡深淵之地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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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10:58 PM | #1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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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每一個環節都要小心翼翼,免得被嫌犯抓到什麼漏洞或把柄,哪個環節違反國際法 我看報導不是護照,是他們只拿到台灣一個月的觀光簽證 因為港台沒有簽司法互助或是什麼引渡條例 我方執法人員只能盯緊他們,等他們簽證過期,用越期居留這項,警方協同移民局官員把他們遣返 新聞報導交接地點是在桃園場機,他們要搭承航班到香港的飛機與航站連接的空橋中央 表示在法理上已經踏出了台灣的境外,由香港派來的刑警在空橋接手押上飛機 肯亞案件,有人完全不顧法理,逢共必反,反正阿共做什麼都是侵犯我方主權 不必急,還有一個月蔡主席可以大展身手,以後遇到同樣的事,看你要怎麼處理? 此帖於 2016-04-13 11:27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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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11:21 PM | #15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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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屍案是這樣的~~
香港警方通知台灣刑事局"我們這有個殺人犯逃去你那了~" 台灣刑事局透過入境資料確認"犯嫌一干人等已入境".... 港方已經將相關資料提供過來,台灣警方開始追緝監控... 礙於雙方沒有正式引渡條例與相關合作,僅按照往例默契支援...還沒決定怎麼搞 過程中嫌犯一夥中有為女子自認無辜牽連且怕遭到滅口,主動跟其男友聯繫一起 向台灣警方"自首舉報併尋求保護"....這回有意思了~~有人報案了..... 台港兩方有了辦法~~~~ 港警主動撤銷犯嫌一干人等旅行文件效力(護照失效?!) 台灣方面則是以"簽證到期逾期居留+旅行文件失效"於予遣返出境... 台灣警方押送到空橋機艙口,港警則於機門逮捕犯嫌押回香港..... 唉呀~那麼趕,吃塊鳳梨酥喝杯珍奶再回去囉....不然吃個鼎O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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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mo Chen (2016-04-1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