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公投設計是給政客用來推卸責任用的
會舉辦公投的議題通常是用來給執政者背書用的
意思是執政者覺得這個議題通過或不通過,何者對自己最利時,及很有把握結果是想要的才會舉辦
有些政策,政府不想做壞人,做或不做都OK時,就交給人民決定
美國很多州幾乎年年都辦一堆公投
比方說,基因食物標籤法,要不要食品包裝上加注含基因食物標籤
這類無關政府痛癢的事,就交給民眾和食品商角力
同理,瑞士早前的無條件全民領薪政策交付公投,過不過其實對政府影響不大
當然萬一過關,政府要花心力去試驗等同政府改造,工程浩大
瑞士政府大慨也認定不會過
脫歐這種議題本來就不應公投,是卡麥隆太過有把握認為不可能會過才敢賭一把
其實像廢核這種議題,為何馬政府不敢公投?
第一,沒把握自己想要的結果會過關
第二,老百姓的水準是否決了,不包括要承擔缺電的責任,政府還是要想辦法解決缺電的問題
所以公投萬一出現的結果除了不是政府想要,這個結果還會害到政府根本無力處理後繼的問題,最好不要拿來公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