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偏袒財團?還是笨到不知民間痴苦?
修什麼鳥法,最重要的是如何落實
落實是靠違反法例的罰責重不重?
這跟司法改革遇到同樣的根本問題,罰不重誰怕?
死刑及有期徒刑的上限是放著瞻仰的,法官從不敢罰到最高
台灣的企業,根本不管你政府制定什麼鳥法
勞工有種就去告,告完的後果是"丟掉工作",然後政府罰多少?
從200萬起跳修到2萬,看不起郭董嗎?如果他的企業不給特休,勞動部重罰2萬..(這是笑話)
政府也好,資方也罷..他們喜歡拿歐美其他國家來比較
是的,也許人家放假或特休沒台灣多,可是他們的工會勢力很大
在歐美試試看老闆敢違法不准休或是剝奪法定的勞工權益
工會會如何處理?
工會搞一兩次罷工,企業就損失慘重
台灣組工會難(說實在,沒有工會的行業,進敢帶頭去做),罷工也難...
如果沒有方法落實法令,也沒有方法制衡違反法令的資方
政府還好意思說看得到吃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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