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講
就是那群沒祖國的大法官又再用民進黨向來的招式
用粗糙的鄉愿「討好特定少數」
以前的民進黨就是靠這招把龐大的外圍組職建立起來的
只是如今
當沒信用的空心豬罵被人看破過河拆橋後
加上最後要怎樣還是國稅署說了算
及未來的經濟前景不佳
這一切只能說 是耳朵的業障,假象性話題罷了
不過這一切很可能只是在玩兩面的詐欺手法
台灣很多人在大陸賺很大
以往的課稅讓他們乾脆當半個大陸人民
現在釋出「應檢討修法」的假友善
看能不能騙他們將荷包匯回台灣
話說「因為業務所花費所以不該被算進收入」
這實在凸顯出這群大法官連法匠都不如
舉例如果我說:
我買房子是因為為了方便在地工作需求
要求置產購屋金額可納入扣除
不就很符合「因業務所花費」
所以
與其說他們(這群大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不如說他沒很沒法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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