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7-03-31, 09:47 PM   #1
mini
管理版主
 
mini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4144
在線等級: 級別:98 | 在線時長:10165小時 | 升級還需:32小時級別:98 | 在線時長:10165小時 | 升級還需:32小時級別:98 | 在線時長:10165小時 | 升級還需:32小時級別:98 | 在線時長:10165小時 | 升級還需:32小時級別:98 | 在線時長:10165小時 | 升級還需:32小時級別:98 | 在線時長:10165小時 | 升級還需:32小時級別:98 | 在線時長:10165小時 | 升級還需:32小時級別:98 | 在線時長:10165小時 | 升級還需:32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3490
精華: 0
現金: 26853 金幣
資產: 3024783 金幣
預設 「公民不服從」不違法 葉毓蘭:退休公教未來比照辦理

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許泰誠、張少威與文家倩今天對太陽花學運被告立委黃國昌等22人作出一審無罪判決,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說明,無罪理由主要是被告們辯解發動運動,是行使公民不服從以及抵抗權。警察大學前教授葉毓蘭表示,感謝廖庭長為未來的退休公教爭公理正義的行動指點迷津,「未來比照辦理就是了!」
合議庭判決指出,前立委張慶忠處理服貿協議時所做「視為已審查、送院會存查」的行為,已違反先前的黨團決議,未依正當法律程序審查議案,此舉確實引發各界的批評與抗議,客觀上也具重大瑕疵,因此,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人以占領立法院方式抗議,即有阻卻違法的理由。

葉毓蘭下午透過臉書諷刺表示,如果此舉經過法院認證是合法的,「將來類似事件,就毋需警察介入了!」

https://udn.com/news/story/10987/2377064

===============

再看
太陽花無罪 法官:因為他們符合了這7大要件

太陽花無罪,法官:因為他們符合了「公民不服從」這七大要件 ......
一、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的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
二、須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之目的為之。
三、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可得認識之關聯性。
四、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
五、抗議手段須有助於訴求目的之達成。
六、無其他合法、有效的替代手段可資使用。
七、抗議行動所造成的危害須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的利益,且侷限於最小可能的限度。


這個合議庭真是有趣極了
原來 開潘朵拉的盒子,不是民燼黨的專利
開了這種判例 替以往 公民不服從模糊口號
做了明文定義
看來未來的執政下場如何不知
只知以後只要人數湊足了無往不利是肯定的
(當然要看是否定讞或二審是否針對此定義推翻)

太陽花沒事 法官送出大禮還是地雷?
文中做了主要的判決漏洞
涉案被告應知占領公務機關已經觸法,縱使第一時間基於義憤衝入,占領不予追究,但後續近20天的占領行動呢?意見表達已被看見,政府也做出回應,續占行為是否合法?
mini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54, 收花文章: 8068 篇, 收花: 26921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4 位會員向 mini 送花:
a471 (2017-03-31),AthenaLin (2017-04-01),Dimo Chen (2017-04-01),YaYa07 (2017-04-0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