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被控洩密、貪汙、圖利等十九案,高雄高分院最近二審判決,僅依「洩密罪」輕判其一年十個月,可易科六十六萬罰金,並保住其縣長職務。主要刑責,則全由她任縣長室秘書的胞妹張瑛姬扛起。此一判決,只聞濃濃政治味,誰還敢說司法公信力是「皇后的貞操」?
根據雄檢的調查,張花冠利用主導縣府重大工程機會,授意張瑛姬找上評委和願支付回扣之廠商,協助他們取得標案,前後收賄近八百萬元。但一審認為,張花冠「欠缺法治觀念」,覺得評委核定工作「繁瑣無聊」,才將評委名單交給胞妹;且同案被告等證稱她未參與,故略去其貪汙部分之罪責。至於洩漏大埔美開發案評委名單部分,因廠商並未配合,而「無實際損害」,判其一年八月,但不得易科罰金。
二審判決則對被告體貼萬分,認為張花冠不是主動洩密,而是「因公務繁忙」,及「縣府分層負責制度不完備」所致。而且,縣府雖洩漏名單,但對方最後未參與投標,因此讓張花冠以六十六萬輕鬆了結官司,真是舉重若輕。
「欠缺法治觀念」被法官當成輕判的理由,實是不可思議的事。照理說,縣市首長應較一般民眾更具法治觀念,才能依法行政;何況,縣府體制不良,更是縣長要負責改善的事。誰料,法官卻倒果為因,反讓縣長減脫其刑責,簡直讓民眾目瞪口呆。
民眾不必再問「皇后的貞操」,法院現在是民進黨開的。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612...telistnews_ch2
以前法院的老闆是民黨
現在換新老闆了
是這樣嗎??
還是法院永遠都是為當權派服務
哪有老闆, 只要誰夠力就為誰服務呢
不管哪種都讓人失望
什麼時候我們的法院能像美國韓國那樣
不管你多有權勢都會繩之以法送進大牢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