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引用的是維基...內容就只有一句"拒絕出售交流電專利"
我引用的是"長庚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的文章,解釋比較詳細
再補上美國專利法,特斯拉在世界博覽會公開展示交流電,證明他是發明人無誤
美國專利法只有發明人或發明人授權之人才能提出申請專利,而專利必需要記載真正發明人
要竊取他的東西,除非在他發表之前就下手
美國專利法第1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專利申請應由發明人或由發明人授權之人以書面向局長提出。僅有發明人才能申請專利,專利申請必須記載真正發明人。
如果他只是拒賣,沒有放棄,請問為什麼大家能免費使用?
財團給他的威脅是要嘛放棄專利,要嘛就是賣給財團獨佔
他選擇了放棄專利,還是永久免費公開這項專利
不管賣給誰,賣了就有錢賺,懂不懂法律是一回事,他不讓財團獨佔是事實
如果當年他的交流電專利被財團騙走,現在全世界的電費恐怕更貴
這都不算偉大?什麼才算是偉大?
引用:
放棄『交流電』的專利,免費送給全世界
早於 1882 年,特斯拉已經發明了世界第一台「交流電」發電機,更於 1885 年發明多相電流,和以多相傳電的技術。現今全世界每一個地方均以 50/60Hz( 赫茲 ) 傳送電力的,並經實驗為最有效之傳送電力的方法。
1893 年 1 月位於芝加哥的一次世界博覽會開幕禮中,特斯拉展示了「交流電」如何同時點亮了 90,000 盞燈泡,震懾全場。因為這是「直流電」根本不能達到。事後,特斯拉更因而取得了「尼加拉瓜水電站」電力設計的承辦權。
因「交流電」取代了「直流電」成為供電的主流,使特斯拉擁有著「交流電」的專利權,瞬間他變得富甲一方。可是,當時一股財團勢力正掀起要脅特斯拉放棄此項「交流電的專利權」,並意圖獨佔取利。結果, 經過多番交涉後,他決定放棄「交流電的專利權」,但條件就是「交流電」將永久公開此項專利,好讓它成為特斯拉免費給予這世界的禮物。因此,他便撕掉了「交流電的專利」,並損失了收取「版稅」的權利。 從此「交流電」亦再沒有專利,成為一樣免費的發明。
http://chiuphysics.cgu.edu.tw/yun-ju...tory/Tesl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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