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上台到現在,他只有一句話我是認同 
 
"國家的法律不是用來遵守的,守法等於拿你沒辦法" 
 
這次違建燒死九人,全台到處違建拆不完,人手不足政府不想多編預算去拆房子 
 
往往新違建都拆不完,哪會去管舊違建 
 
宜蘭縣更是全國的表率,代理縣長自己就有違建農舍,官員自己的房子違建多到數不清 
 
上面大官下至小老百官,大家習慣了無視法律存在,最重要的是政府沒能力去管 
 
 
對於這個孝子警察被燒死,其情可憫,但是,我有點不同看法 
 
身為警察其實不應為了省一兩千去租這種違建房子來住 
 
即使每月寄兩三萬回老家,基層警察月薪六萬是跑不掉,每月口袋還有三萬以上可用 
 
理論上,比一般領22K的上班族好太多 
 
以前友人在三重開了一家小店賣吃的,店面是租的 
 
開門營業第一個月有天管區來做登記資料,我剛好人在現場 
 
管區很客氣想了解,店面是的經營者戶籍資料? 
 
友人住新莊戶籍也設在住的地方,店面是在做生意,不住這裡,當然沒設籍的必要 
 
管區說他是南部人調到新北三個多月,他們的業務有查戶籍,是要了解一下區內的人口資料 
 
他強調住哪裡以現行法規就要把戶籍遷入,這是"居住事實" 
 
尤其選舉到,怕一堆幽靈人,他們發現異常遷入會查得比較嚴.... 
 
友人的老婆突然白目問了一句,調來這裡是租房子住?管區說是 
然後再問,哪你遷戶籍了沒有? 
 
管區一臉尷尬說剛來比較忙...會遷的...會遷的... 
(他的尷尬可想而知,友人開店一個月,他來查戶口,自己調來這裡三個月卻沒還沒遷戶) 
 
 
我的意思是當一個社會,執法者或是政府只會要求人民守法,他們自己有沒有把國家的法律當作是一回事? 
 
回到孝子警察,這類亂七八糟的房子,房東也不可能給你遷入戶籍,等於警員的戶籍還在老家 
 
可是他的業務中包括了查戶籍,有沒有幽靈人口,所謂的居住事實 
 
但他自己卻沒有落實,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台灣這個社會出了很多問題,似乎是大家對法治觀念有雙重標準,比方說,大家很討厭關說,但自己遇到事情卻希望走後門找民代去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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