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哪一定會守法~~~~
通常都是寬以待己嚴以律人,連刮人家鬍子得先把自己鬍子先刮乾淨(正人需先正己)
這個道理都不懂。執法反而有點是拿來對付人的工具.....例如你質疑員警執法過程時
我念高中時校外實習的駐廠老師非常要求我"正己",因為我的身分是老師不在時我最
大,甚至必要時具有代表校方、老師的角色。自從我升二年級到三年級有學弟後,老
師很會注意我是否會拿學弟們的好處,即便他跟我住同一個單位不同室、同工作單位
或者我指導的學弟,通通不管私交如何都不准.......因為我的位高權大老師說你怎知
道他讓利給你是否有所求?!.......所以學弟請一支黑輪拍你馬屁請你一支菸都不可以
後來也證明老師是對的,因為我沒拿過他們任何人好處,當我執法時他們就不能跟我
討人情,只有我給他人情的份.....例如內務雜亂理當禁足一天,我可以減為8小時...
打掃沒做好理當懲罰多掃三天我可以減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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