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客運竇姓公車司機今天晚間8時許,左轉入台北市內湖區金龍路時,不慎撞上正走在斑馬
線上的林姓老翁(74歲)及他的孫子(3歲),兩人一度受困車底,被救護人員救出,但失去
呼吸心跳,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急救,但祖孫兩人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事故發生後,竇姓公車司機隨即停車,兩人傷重,救護人員緊急急救並送醫。
警方指出,林姓祖孫就住在附近,可能是晚間出來散步,不幸遭撞,當時是綠燈,公車可以左
轉,但公車應該禮讓行人,目前正調閱監視器,詳細追查事故原因。
竇姓公車司機酒測值為零,他供稱,他當時左轉時,並未看到祖孫倆,可能是左側的視線死
角,才沒看到兩人。
轉貼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852...knews-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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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這種新聞我內心不經都得出現一次"政府也是幫兇、共犯"的想法
在歐盟地區,人車一但在斑馬線附近相遇,如果該地沒有紅綠燈僅有斑馬線,那車
肯定得讓人。有號誌的話人車依號誌通行....萬一既沒號誌也無斑馬線那還是最高原
則~~~車得讓人;當車輛在路上遭遇自行車騎士,車輛必須離騎士1米多左右距離閃
避超越(車越大可能都得吃到對向車道了)
在英國,我觀察到他們的號誌時間很長,原因在於他們綠燈通行時僅有單一對象通行
,車走人不走,人走車不動。避免同一時間、空間下人車一起通行發生衝突,所以他
們的交通號誌很多、等待時間比較長,但是綠燈同型時間下人、車都是安全的....
在歐盟地區,我也觀察到他們通常有轉彎專用道,要轉彎的車輛駛入轉彎專用道等候
通行,直行車輛不與轉彎車衝突、不須因為轉彎車待轉必須變換車道繼續執行。
台灣的交通法規、道路標誌號誌設計充分展現民族特色與民粹主義,為政者為了不與
民衝突、得罪,就得過且過不作為。而導致同樣的悲劇一再重演.............
如果台灣落實車讓人~~~那個阿伯和孫子就不會死;如果台灣交通號誌能學習歐美
良好的設計理念不向民粹低頭,那個阿伯和孫子就根本不會被撞死,司機也不會背上
過失致死的罪責,讓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落入這個悲劇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