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這種話也能信嗎???
美國也曾發生臉書職播的事件
警察高速公路攔查
結果開槍打死黑人駕駛, 他女友也是臉書直播現場
美國警察或事後媒體或司法界有人說什麼嗎??
記住他們只是證人, 不是罪犯或嫌疑人
而且和誰串證, 那個大陸留學生還被關押在牢裡
檢警沒有證據就隨意逮人, 抓的還只是證人身分的人
他們沒有被通緝, 也沒有犯罪事證
只是證人身分, 檢警怎能登門搜查與拘提
那些綠色政客真的很無恥呀!!!
自己都沒依法行事了
還有臉說別人
|
所以台灣的教育..應該加強基礎的法治教育 至少讓國民從小了解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常識
證人 犯罪嫌疑人 被告..因為大家傻傻分不清 每個身分在法律常都有不同的權利
證人哪有什麼串證 滅證的說法?只能適用被告
綠媒及綠名嘴知道很多人缺乏這方面的常識,故意混淆視聽
連法務部長都跳出來說不能開直播,哪請部長說一下,據哪一條法證人不能開直播?
這次事情鬧大了,事發第一天,有個台南的立委黑白講,說已經查了一年多現在是收網
講到罪證確鑿
最後四人訊後請回...注意..有媒體用"無保請回",其實也是錯誤的
請回就請回..他們離開地檢署時的身分仍是證人,既然是證人哪有什麼有保無保的問題?
綠立委說到他們四人死定了,怎麼大炮打下來及勞師動眾後,四人仍是"證人"
這下檢調單位落漆了,見笑轉生氣要找下台階
法務部長 綠媒 綠名嘴又再把焦點轉向搜索不能直播 放大這個議題來蓋過司法粗暴亂抓"證人"的事實
更好笑,有無恥名嘴要為此事護航 居然敢說馬英九時代就在查 什麼事都拖老馬出來坦就對
這不是國安等級的案件嗎,你名嘴這麼偉大?連什麼時候開始查都知道,有沒有洩密之嫌?
要不要去查一下檢調是誰洩密告訴名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