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ini
講這些就是要說
既然陸生案 已偵查終結 (當初沒有分案也沒有案外案)
就證據而言 犯案人已明確就他一位
法庭法官 也沒有指稱需 另案調查
且
這5人到大陸是最近的事
實在難以與因為 "以前認識" 扯在一起
既然法理上無法 證人轉被告
所以唯一可能就是
綠色恐怖啦~ (墨綠色~!可能是大腸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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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說事前不知道~
別傻了
調查局都知道要偷偷 強制撿屍
可見知道這是多麼的附有政治敏感性
一定會往上報的啦
除非菜桶裝的都是餿水
底下的人都這麼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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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是懂的 多看新聞也會知道
就像大巨蛋案把老馬的前市府秘書長列為被告,以圖利罪起訴,同時分案調查馬英九在大巨蛋涉圖利部分
我是沒看過已經移送到法院審理,一審都判出來了,還分什麼案?
除非法官審理過程中發現還有潛在被告 或是說發現有些證人根本就是共犯
法官也只能依職權追加告發,檢察官再另案辦理,可是這個主體還是要有"被告"
或是說法官審理過程,起訴書有這四人出現,覺得有需要傳喚他們作證,也是法官的事
否則,這次案件的主體是啥?誰涉及國安法,誰是被告?需要傳這四個證人?
既然涉及國安法,國安單位說不知情,國安局長不知情? 總統不知,行政院長 總長..通通不知
所有人都不知,但是有個綠立委知道,還說檢調查了很久現在收尾 所以是這個立委指揮辦案的嗎?
真奇怪?
他們現在佔國會多數,在野太弱勢,也不可能要到任何答案,只要檢調說涉及國安機密的案件,無需公開交代,完全拿他們 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