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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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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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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匪諜的組織未遂"
那恐怖耶 大陸的交友軟體(微信之類) 與 有陸版推特之稱的微博 只要使用都可以安你一個國安大帽 台灣從來也沒有限制使用過 將來有需要就能輕易的以此藉口... 簡直比共產黨還共產黨 日前立法院委員會 通過崩心黨版的資安法修正 差一點就通過 "授權查非政府機關機房" 之霸王條文 看似安心不少 其實還是達成行政擴權 以後不用法院許可 掛個監察單位識別證 就可有目的的到金融主機中動手腳 因為金融單位全部視為可查核對象 資料拿不完 用"非法手段" "證明合法猜測" 到時創造出源源不絕的議題 就能讓好鑽法律漏洞的無良政黨更笑呵呵 可能有人覺得想太多了~ 電影情節啦~ 不過你我能說 絕不可能發生嗎? (理論上辦的到就能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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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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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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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就是國安法有很多模糊地帶,給檢調很大彈性空間
引用:
算不算違反上面國安法的第2之1條? 有興的地方是,這幾天有節目提到,這條法令"外國" 如果是為美國或日本發展組織 我們政府敢不敢用國安法去抓人? 補充一下發展組織未遂....幫他們腦補 陸生本來發展成功,可惜因為外交員檢舉,因此事敗被關,眼看快要發展組織成功,是沒機會發展下去 四個新黨幹部本來很大機會被拉攏 又因為前案被檢舉,陸生被關,他們來不及加入 是可以合理解釋為何未遂都可以治人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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