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我愛一隻毛
如果是整批的房子留設的道路,沒意外通常是"私設通路",他會照法規規定,你需要通路多長,就要留設多寬(可以在技術規裡找到..技術通則那),超過多少還要設迴車道,所以那種就是私人的,當初買房子建商會跟你說你的地坪有多少,公共設施有多少,其中會包括那些道路用地,是持分土地,以後繳稅就是大家有持分的繳。既成道路是供公眾通行20年以上的,被走成路了,當初沒阻止,變成路了就沒辦法了,其實兩種都不能阻擋通行,所以會看到社區做個社區大門那種其實都是違法的,檢舉就要拆了(但是警衛室可合法申請),可是如果是白目停車那種,他要檔也沒法子,不要臉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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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狀況,整個土地是工廠、廠房、場區,或是個人土地。因為蓋了幾棟樓,彼此樓房為了
出入方便有鋪設相關柏油路。這種有算嗎? 一樣有供人出入使用 ...
很多地方都有這種大型公司的場區。外圍用圍牆圍起來在各個出入口有設置大門說。
迪西覺得最後還是要回歸到,鄉鎮市公所上面的地籍圖,有畫路出來沒有覆議取消的話。
一段年限之後,就會是路了。地籍圖沒有路,因該就不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