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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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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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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任何法律解釋權都在他們手上
台灣的法律制訂本來就可以玩文字遊戲,只要有任何一個字模糊不清,他們就有下手的機會 教育部有沒有權駁回台大遴選出的校長,他們說是遴選程序宥瑕疵,要求重選... 又回到大學法各自解讀 中選會有沒有權用技術性的方法駁回哪個公投議題?又是執政黨說了算 他們沒有說你不能投,而是說資料不足要補件說明.... 有沒有救濟方法?答案是沒有 因為大法官早就是自己人 看看下面最近的釋憲案,居然自創了一套,因為連署立委中有人在前瞻法案中沒參加表決 所以認定他連署無效,既然無效就不達公定連署聲請釋憲人數 請問大法官又是根據哪一條法,立委聲請釋憲的三讀法案是否違憲,必需要參與表決? 大法官連釋都懶得釋,直接把前瞻法違不違憲的聲請案駁回,省事省麻煩 利不利害....只要找到有一點點漏洞,他們就有辦法通通不給你玩 沒救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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