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我沒念過什麼書~~~我提議~~~第一次酒駕剁掉左手掌,第二次酒駕剁掉右腳掌,
第三次酒駕剁定右手及左腳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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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連鞭刑都說不人道,剁手剁腳?
反對者會說新加坡有鞭刑,不是一樣有酒駕嗎?
理論如同,有死刑存在,殺人案還是發生,證明死刑無效論
不過,哪些人權團體永遠不會去探究
新加坡酒駕不是不怕鞭,而是沒鞭過,人類劣根性不見棺材不掉淚
據說只要酒駕犯被鞭過,再犯率是零,如果這是真實的,就已經效用無窮
最近報導酒駕撞死人的都是累犯,倘若被鞭過百分之九十九不會再犯
至少很多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撞死的數量會大大減少
話說 全世界最有效方法只有汶萊這種國家,全面禁酒 國內沒酒賣如何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