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假如被害人不是台灣人(中華民國公民),我想擺爛也是可以的啦~~站著說話不腰疼嘛...
2月這起殺人案是香港公民在台灣殺了香港公民,加害人與被害人都是香港公民,只是
犯罪地點是台灣,台灣審不審我想司法當局應該無所謂。反正這案件跟台灣無關,倒楣
的是死者家屬.......當時香港司法單位有派高階人員來台調閱相關罪證確認案情內容
最近這幾年涉及"引渡"的逃犯有那個O婦奈O詐欺吸金案、英商林O穎酒駕致死案、O家
洗錢案的黃OO、金融犯罪的陳O豪(聽說去對岸投資當大老闆了),掛掉的那個曾OO就
不提結案了............
英商案還是被檢察官抓到的累犯,之前他就發生過酒駕肇事致死,結果逃回英國躲了
一段時間後改名換姓又回到台灣,這次出事被好奇的檢察官去搜尋相關案例居然查出
不同姓名但照片相同的人跟這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以他就棄保潛又逃回英國去....
在台灣因為國際地位低落,主權不被國際大多數國家承認,許許多多罪犯都很愛來台
作奸犯科,只要能跑出去台灣都拿他無可奈何。更遑論在台灣那些預謀犯案的傢伙吃
定台灣司法在海外毫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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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好笑,戒嚴時代台灣還成為香港犯罪者的天堂
曾志偉的老爸是五億探長的手下,二人潛逃到台灣過完下半生
還有香港東方集團的創辦人馬氏兄弟,據說他們還是跟電影中的跛豪是同夥販毒
同樣逃到台灣躲到去世,香港沒有刑事追溯期這回事,他們只能逃一輩子
多年前認識一個早已取得台灣身分的澳門人,看他身分證出生地台南,我問怎麼會這樣?
他說早年來台灣要定居拿到身分證很容易,連資料都可以隨便報
他哥哥更誇張在澳門殺了人,還沒被通輯前逃到台灣,早年改名換姓,出生地也是台南
意思是他用台灣人身分入境澳門,澳門政府完全無法辨識他的身分就是當年偷溜出境的殺人嫌犯
可是他哥不敢冒這個風險,相信一輩子都不會回澳門
逃犯條例百萬遊行當天晚上,跟認識多年的香港友人微信聊了一整晚
他說二到三十萬人跑不掉,說過百萬有點誇大
而且像他這類的港人,基本上沒啥意見,甚至把一些垃圾送回去受審還不錯
可是有這樣看法的人是不會上街,反對政府做某些事情的人才會上街,支持的人不會
結果好像全都"被代表了"
再者,這個友人十多年在廣東中山買了房子,他打算退休後回大陸養老
現在在大陸生活的港人真不少,請問逃犯條例有什麼好怕的?
還有不少香港人受不了高房租,在深圳租房子,每天兩地通勤,你問這些人怕不怕逃犯條例?
友人還說全世界主流媒體都告訴大家,一國兩制在香港失敗
他說不知從哪個角度看是失敗?
九七回歸後財政年年有盈餘,港府官員太保守錢留著以防未來不景氣,只有兩年被逼到要回饋老百姓
多年前發現金,據說今年是第二次發放現金,不同是分別退稅和發現金兩部份
這是英國殖民超過百年從沒有過的事
澳門更不用說年年發年終,從4千元到最近的9千元,等同台灣一個月的薪資
這也是葡萄牙政府殖民澳門從沒做過
友人說同樣一國兩制,是澳門人比較乖?怎麼不見他們為政治議題上街
連香港人所謂惡法的基本法二十三條,澳門早就修訂通過了
澳門人日子過得多快樂,治安也比殖民時代好太多,賭場被賭王壟斷一解除,百花齊放黑道也不像電影中如此猖獗
重點是澳門地方少,香港作為一個自由金融都會城市,外國勢力建立反共基地最好的地方,澳門就不必浪費資源從事反共政治活動
友人更不諱言,香港再這樣鬧哄哄,如果有天逼到阿共提前回到一國一制,他說其實也沒差
不然在大陸生活的港人,豈不是活在更水深火熱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