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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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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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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月這起殺人案是香港公民在台灣殺了香港公民,加害人與被害人都是香港公民,只是 犯罪地點是台灣,台灣審不審我想司法當局應該無所謂。反正這案件跟台灣無關,倒楣 的是死者家屬.......當時香港司法單位有派高階人員來台調閱相關罪證確認案情內容 最近這幾年涉及"引渡"的逃犯有那個O婦奈O詐欺吸金案、英商林O穎酒駕致死案、O家 洗錢案的黃OO、金融犯罪的陳O豪(聽說去對岸投資當大老闆了),掛掉的那個曾OO就 不提結案了............ 英商案還是被檢察官抓到的累犯,之前他就發生過酒駕肇事致死,結果逃回英國躲了 一段時間後改名換姓又回到台灣,這次出事被好奇的檢察官去搜尋相關案例居然查出 不同姓名但照片相同的人跟這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以他就棄保潛又逃回英國去.... 在台灣因為國際地位低落,主權不被國際大多數國家承認,許許多多罪犯都很愛來台 作奸犯科,只要能跑出去台灣都拿他無可奈何。更遑論在台灣那些預謀犯案的傢伙吃 定台灣司法在海外毫無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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