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ini
那場遊行人數很好數
看電視畫面最前頭一排可以有10人
一輛轎車長度(5公尺)可以塞7排 (也就是 70人左右)
濟南路1段長 200m
也就是 (200/5)*70=2800人,如果擠一點就多送百人算 3000人好了
以上是畫面呈現的
實際上別條路是否也是額滿無所知
根本不允許也空拍或縮時驗證
話說回來
有人說因為當事人已離台
公然污辱是告訴乃論
所以警方選擇了 公訴罪 但不易成罪的組織犯罪
最後可能迫於現實要用社維法定罪
但不知都是幾個月後的事
政治目的也都達到了
但是否只是自我感覺良好
是肯定的~
因為今天發生了斷橋事件
橋是基隆港務局管的、檢查也是去年做的、蓋的人也是游錫堃...
宜蘭縣政府真的很難被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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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香港朋友怎麽看這位拿加國護照卻在香港喊打喊衝的人?
如果被捕她是否會以加國身份尋求加國方面協助?
一個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