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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9-10-22, 06:56 PM   #7 (permalink)
a471 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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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udchine 查看文章
你說得這樣方方正正,老百姓聽不懂的

舉個簡單易懂例子

如今法務部硬拗說嫌犯自願來投案是政治操作,所以拒收

必需經兩地司法制度下運作人回台灣才算數

有個英國商人在台酒駕撞死人,判刑後潛逃回英國

我駐外單位跑去英國法院提訴訟,要求他回台服刑,最後官司敗訴

請問有天這個商人想要回台灣投案,菜政府是否以同樣理由拒收?

因為我們官司輸了,沒經法定程序,外籍人士是不能自動投案的?

至於人犯要是否出於自願,我們司法單位才不會管哪麼多

通緝犯投案,先不管他動機是啥? 有政治目的所以拒收人?

哪有這種事?


補充一點,如果香港政府突然同意個案處理,在沒有引渡條例下,專案由香港司法人員把人押到台灣

請問菜政府會接受嗎?

香港政府要怎麼做,都可以說成是政治操作
傍晚時蔡政府已經出招了,我先去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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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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