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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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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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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就應該學香港,澳門,美國....發現金,不要管什麼排不排富
因為社會上有很多人財來自有方,防不勝防 非常時期,一切從簡就好 最好笑,從院長到下面一票官員,似乎不食人間煙火 說有工作,賺得不多,什麼保都沒有... 既然舉出賣玉蘭花也可以,表示沒有顧主或打零工的,根本無法證明 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正去申請,填什麼保都沒有就好 今天看報導,有人去申請時,區公所人員說需要工作證明 如何證明賣玉蘭花? 帶著一籃去現場,當場賣給他們看嗎? 家庭成員收入及存款? 這更奇怪,我認識有人單身,父母去世,戶籍掛在姐姐家,自己在外租房子住 他一直是做粗工,什麼保沒有,現在工作幾乎停擺 他姐有老公和小孩,戶口名簿不能把姐一家算作他的家庭成員 申請個一萬元,弄到如此複雜? 弱勢都夠慘,還要被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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