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資格
https://social.judicial.gov.tw/LayJu...aljudge/People
對一些現職人員做了排除
但讓人想到 陳菊及李進勇
就是一個政治顏色墨綠的,口頭說離開黨職有意義嗎?
所以那些現職人員如果為了能參審特定案子而離職
就可以嗎? (是否應該訂個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規範才對)
至於國民法官會被職業法官牽著鼻子走
覺得比較可能被律師牽
會願意當就是很閒 閒到發慌的人,又法庭上是個枯燥的場所
如果有精彩的發言會被吸引,法官話不多那當然就是律師能辦到
台灣人很矯情如看到咄咄逼人的檢察官反而會有反感
8一7能投下手那個D頭
根本不看好台灣人的素養
這個制度有非常多的漏洞待考驗
還可能有人會因此申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