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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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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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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虹安的詐領案
在台灣從政,就要投靠綠營 不小心站在他們的對立面 莫名其妙惹上官司 她是新科立委,看過她的案物相關報導 只不過是學習其他資深立委,包括柯總召 都是用這種做帳方式挪用助理費 而且不是放到自己口袋,拿來捐助自己的政黨 跟其他拿人頭來詐騙助理費,性質完全不同 綠委做就沒事,她做同樣的事就構成貪污 綠媒及側翼把這件案,喧鬧成什麼滔天大罪 一直往死裡打 台灣法律就是有太多灰色地帶 永遠不知道這樣做會出事 像老馬的特別費案 不用報帳的部分,等同首長可以隨便使用 領現金也好,簽領後轉到帳戶也一樣 結果後者就變成貪污 老馬運氣還算好,一到三審都判無罪 那時的司法氛圍,並沒有像現在倒向執政黨如此嚴重 西方國家法律制度,海洋法是很重視所謂"動機論" 尤其是法律沒有明定的模糊地帶 會不會成為判例,看被告的動機,有沒有犯法的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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