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已建國11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四憲法年代與我們這輩甚為遙遠,
以客觀論述:
兩岸分岐數十年,現時的高層彼此都擔不起兩岸『分』、『和』的歷史功過。
人民彼此間先理解客觀、理性的歷史、法律,
沒有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幾次見面就能拍板兩岸立即『統一』,
兩岸人民各自有家國大義,沒有『磨合』,那來『終極統一』?
1954年的毛澤東能要求中央領導閱讀『
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
為何如今的台灣只會主觀腦補瞎編故事,拒絕客觀瞭解中共體制?
我不是史學和法律專家,
但至少思考辯別兩岸間『和』,對誰有利?
兩岸間『不和』,對誰有利?
======================
1954年1月15日,毛澤東致電劉少奇等中央領導,在電報里開列了10種中外各類憲法的書目(後稱「中外憲法書目」),
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在京的中共中央委員抽時間閱讀:
1936年蘇聯憲法及史達林報告;
1918年蘇俄憲法;
羅馬尼亞、波蘭、東德、捷克斯洛伐克等東歐社會主義國家憲法;
1913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1923年中華民國憲法
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
1946年法國憲法。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3%8C%E6%99%A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