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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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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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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已建國11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四憲法年代與我們這輩甚為遙遠, 以客觀論述: 兩岸分岐數十年,現時的高層彼此都擔不起兩岸『分』、『和』的歷史功過。 人民彼此間先理解客觀、理性的歷史、法律, 沒有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幾次見面就能拍板兩岸立即『統一』, 兩岸人民各自有家國大義,沒有『磨合』,那來『終極統一』? 1954年的毛澤東能要求中央領導閱讀『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 為何如今的台灣只會主觀腦補瞎編故事,拒絕客觀瞭解中共體制? 我不是史學和法律專家, 但至少思考辯別兩岸間『和』,對誰有利? 兩岸間『不和』,對誰有利? ====================== 1954年1月15日,毛澤東致電劉少奇等中央領導,在電報里開列了10種中外各類憲法的書目(後稱「中外憲法書目」), 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在京的中共中央委員抽時間閱讀: 1936年蘇聯憲法及史達林報告; 1918年蘇俄憲法; 羅馬尼亞、波蘭、東德、捷克斯洛伐克等東歐社會主義國家憲法; 1913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1923年中華民國憲法 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 1946年法國憲法。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3%8C%E6%99%A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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