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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術王子 2007-03-19 01:10 PM

引用:

作者: 涼子迷 (文章 1680513)
重點應該是~如果你不犯罪~誰能拿你怎麼樣~
用眼睛看比行動好多了~

一堆犯人被判刑總是喊無辜~
真是可悲~敢作不敢當~

一個銅板不會響
會發生這樣的事總有些誘因
只是他們的情節比較重大
有的則是進行"某些"交易談不攏
被當成把柄

魔術王子 2007-03-19 01:11 PM

引用:

作者: zasiza (文章 1680500)
一個女生可以色誘一個男的,之後她不高興了,她改成說是被強暴的,然後去報案,這樣豈不可怕?

我有一個朋友,他找上援交妹,後來女生反悔了,因為她是第一次,會害怕退縮了,報警了,結果差點變成我朋友是強暴犯 ........
經過調查才知道,這是援交 ........

色字頭上一把刀
只能說活該:on_07:

senchiyo 2007-03-19 03:20 PM

引用:

作者: 魔術王子 (文章 1680453)
其實每個人都有這種欲望的
只是受道德約束而已
然而一但有了機會或受到慫恿
無論是誰都可能會犯
因為大家不是聖賢

這位王子的這段話合乎強暴犯傾向的評量標準之一喔。

微風輕狂 2007-03-19 03:24 PM

我比較贊成用人道的方法去解決...

怎麼解決呢...

當然就是... 讓他不能人道哦...

像外國會打 乖乖針.... 讓他乖乖乖...

K22514 2007-03-19 03:35 PM

引用:

作者: 微風輕狂 (文章 1680671)
我比較贊成用人道的方法去解決...

怎麼解決呢...

當然就是... 讓他不能人道哦...

像外國會打 乖乖針.... 讓他乖乖乖...

交你處理吧 ! 你一向 出手輕狂 讓歹徒皮開肉绽地~~:on_61: :on_61: :on_61:

微風輕狂 2007-03-19 04:13 PM

引用:

作者: K22514 (文章 1680681)
交你處理吧 ! 你一向 出手輕狂 讓歹徒皮開肉绽地~~:on_61: :on_61: :on_61:

這可不行....

我只對MM下手的...

而且..也不會下重手...:on_14:

jjjjoooo 2007-03-19 05:50 PM

一句話...醃了:on_44:

f6617 2007-03-19 10:26 PM

引用:

作者: 魔術王子 (文章 1680453)
其實每個人都有這種欲望的
只是受道德約束而已
然而一但有了機會或受到慫恿
無論是誰都可能會犯
因為大家不是聖賢

雖然我平常喜歡開黃色的玩笑~(那是純開玩笑,勿把開玩笑當真.......)

但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想要強暴女性的慾望!!

所以....."每個人都有這種慾望"的說法,
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不贊同!~~相信大多數的人也非常不贊同!
這種事情在我身上不會犯~
我這輩子最討厭強迫他人做不喜歡的事的人,
所以我也不會去強迫任何人,做他們不喜歡做的事

引用:

作者: zasiza (文章 1680500)
可是如果遇到被設計的就 ........... 囧rz



死刑之所以有爭議,就是害怕有的時候會有誤判的情形 .........


一個女生可以色誘一個男的,之後她不高興了,她改成說是被強暴的,然後去報案,這樣豈不可怕?

女學生在路邊被拉去強暴是一回事,
仙人跳的女性~又是另外一回事,
勿今兩事混為一談!
談論案情~我們不能先預設立場,
應該以關懷置於優先

至於要不要死刑~~我個人覺得~~這不是我們談一談就可以決定的,
台灣的法律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有所改變的,
除非強姦案真的非常氾濫,不能以個案,概括全事的處理

zasiza 2007-03-19 10:37 P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681033)
雖然我平常喜歡開黃色的玩笑~(那是純開玩笑,勿把開玩笑當真.......)

但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想要強暴女性的慾望!!

所以....."每個人都有這種慾望"的說法,
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不贊同!~~相信大多數的人也非常不贊同!
這種事情在我身上不會犯~
我這輩子最討厭強迫他人做不喜歡的事的人,
所以我也不會去強迫任何人,做他們不喜歡做的事


女學生在路邊被拉去強暴是一回事,
仙人跳的女性~又是另外一回事,
勿今兩事混為一談!
談論案情~我們不能先預設立場,
應該以關懷置於優先

至於要不要死刑~~我個人覺得~~這不是我們談一談就可以決定的,
台灣的法律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有所改變的,
除非強姦案真的非常氾濫,不能以個案,概括全事的處理


我那篇是單純的回應死刑而已啦 ........ :on_36: :on_36: :on_36:

rabbit 2007-03-20 12:19 AM

引用:

作者: jjjjoooo (文章 1680792)
一句話...醃了:on_44:

先閹後醃嗎:on_47:

mircobird 2007-03-20 12:21 AM

看到這新聞呀~我真的覺得很心痛。

何謂自由?以不侵犯別人的自由為自由。這是個底線吧。
何謂人權?以不侵害他人人權為人權。

強暴犯,已經侵害到他人的人權了,就不可以用人權的方式來處理了,不然"犯罪"後再來申張自己的人權,不就乾脆不要有制裁的行為了(這時做侵害人權的事情也不應該稱為"犯罪"了)

所以我覺得,很多現在的人權團體都已是搞錯基本認知了,已經建築在錯誤的認知上的東西,在怎樣爭取也是錯誤。

處罰的目的 應該是 1.讓人悔過,重新認真思考做人 2.作為警示範例,嚇阻日後類似事件再犯吧。



引用:

作者: 不知道 (文章 1679636)
由誰來執行呢?套句耶穌的話...
耶穌說:「你們當中有誰自認為沒有罪的,就可以向她丟石頭。」
唯有認為自己沒有罪的人才有資格對對方家人施暴吧

<參考>


這樣的回話是有語病的,也是有偏激。為何我們要向別人都石頭?大家都無冤無仇,我為何要去侵害別人?

自己沒有罪,也沒有欺負他人的必要性,自己沒有罪和向人都石頭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情。

不知道 2007-03-20 08:55 PM

引用:

作者: mircobird (文章 1681177)
這樣的回話是有語病的,也是有偏激。為何我們要向別人都石頭?大家都無冤無仇,我為何要去侵害別人?

自己沒有罪,也沒有欺負他人的必要性,自己沒有罪和向人都石頭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情。

「聖經」裡的一段小故事。有個女人被認為不貞,很多人為之義憤填膺,同仇敵愾起來,自覺人人有理由得而誅之。便開始依照當地的慣例,向她丟擲石塊。

群眾受氣氛感染,丟石塊的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用力丟。依照往例,女人遲早會被砸死。剛好耶穌路過,看到這一幕,便對在場的群眾說:「你們當中有誰自認為沒有罪的,就可以向她丟石頭。」

結果,竟然沒人敢再丟了。

基督教在此處強調的「原罪」──每個人一出生就有罪了,這個罪是跟著人來到這個世界的──是否就是「因果」中的業障呢?

這或許還需要研究,但這個故事至少可以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是很脆弱、茫然、和容易犯錯的。當要追究或看到別人的問題時,在要丟出石頭之前,我們要馬上警覺或覺察到,自己也可能有相同的問題。


小弟的意思是犯錯是難免的,或許對方可能再無意中冒犯我們,所以我們不應該心存以牙還牙的心態
我知道大家非常痛恨這兩個強姦犯,可是有必要因他們的罪行殃及到他們的親人嗎?
正如小弟上述的故事一樣,這樣的做法只會讓社會再增加兩個心靈受創的無辜人
況且她們完全不知道會發生這種事(不然他們會想辦法阻止的)
雖說這兩個人是可能預謀好的,但相信若有的人再無意間碰到這種機會,絕大部分的人會動念
只是因道德約束而不敢行動(當然有些人就真的色膽包天)
當然小弟不可能同情這兩個強姦犯,只是想告訴大家"以牙還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個人觀點>

prosaic 2007-03-24 12:00 AM

一點感想
 
我覺得犯行重大的心理變態者及累犯,
不須要去勢、鞭刑、判有期徒刑甚或進入法律救濟程序
直接死刑省得浪費社會資源:on_26:

去勢、受鞭刑者一旦重入社會,會不會對下一個受害者施予更殘暴的手段?
判刑也可以假釋、大赦、特赦、減刑,成為社會不定時炸彈
犯罪者毀的可是一家人的後半生,那有資格談「人權」?
更何況,現今肯出面指認罪犯的受害者只是冰山的一角:on_44:
如果今天受害者是你、我的家人,能不心痛?能不忿怒?
倘若凡事都要考慮罪犯的「人權」,
難道奉公守法、謹守分際的善良老百姓,就活該被惡人凌虐?
人道主義者訴求要讓罪犯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那麼誰來還給受害者及其家人完好如初的從前?:on_61:

anotherlevel 2007-03-24 12:08 AM

引用:

作者: prosaic (文章 1684099)
我覺得犯行重大的心理變態者及累犯,
不須要去勢、鞭刑、判有期徒刑甚或進入法律救濟程序
直接死刑省得浪費社會資源:on_26:

去勢、受鞭刑者一旦重入社會,會不會對下一個受害者施予更殘暴的手段?
判刑也可以假釋、大赦、特赦、減刑,成為社會不定時炸彈
犯罪者毀的可是一家人的後半生,那有資格談「人權」?
更何況,現今肯出面指認罪犯的受害者只是冰山的一角:on_44:
如果今天受害者是你、我的家人,能不心痛?能不忿怒?
倘若凡事都要考慮罪犯的「人權」,
難道奉公守法、謹守分際的善良老百姓,就活該被惡人凌虐?
人道主義者訴求要讓罪犯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那麼誰來還給受害者及其家人完好如初的從前?:on_61:


別把死刑掛在嘴邊
連上帝再決定一個人要不要死的時候
都要猶豫老半天
我們人有什麼資格決定別人死不死的

prosaic 2007-03-25 03:17 AM

一點淺見(別在意)
 
引用:

作者: anotherlevel (文章 1684109)
別把死刑掛在嘴邊
連上帝再決定一個人要不要死的時候
都要猶豫老半天
我們人有什麼資格決定別人死不死的

笑~~~
這些年,看了很多社會新聞……….:on_44:
如果惡人沒作惡,當然就該讓他活至該活的年紀:on_45:
若不是惡人造惡,受害者及其家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不該擅自認定惡人存活的年數,難道就要等著惡人良心發現、浪子回頭?:on_22:
這期間還要有多少人受害?:on_51:

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無法滿足各種品性不同的人需要的生活環境
照理說,我也無權認定那些生物該存活?那些生物該死去?
但如果自己無法克制自身的慾望,任意傷害他人,以傷害無辜者為樂,就該受世法規範:on_43:
善人與惡人的生命擇其一,我只會留善人,
愈在意惡人的「人權」,等同忽略了受害者的「生存權」,嚴刑峻法是必要之惡:on_23:
如果家長會擔心自家小孩的性命,不如好好管教自家小孩
何謂「自由」的真義?:on_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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