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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公約是要在有"愛"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實行的,
當然沒有了愛,根本就沒有人鳥你, 但是我說的是兩個人相處的時候,會自然而然的形成的一種規矩, 就像是跟同學同租一層公寓,一定會規定誰到垃圾,誰掃廁所, 這是很平常的事情吧! 愛情公約在制定前必須要溝通,經過這樣的過程就會充分了解對方的禁忌,弱點, 例如我很愛吃醋,可是第365號男友不喜歡我吃醋,那我們就要討論解決的方案, 採取兩個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寫在愛情公約裡面,公約只是把虛的東西轉為實的, 並沒有限制對方如何如何,只是找個方法解決罷了! 或許有人會覺得限制吧!可是這是一種磨合的過程,那一定會有人問, 難道這樣就不會分手了嗎?不一定...因為公約的前提是兩個人必須相愛, 當愛沒有了,還是會分手的:on_44: :on_44: :on_44: |
很多事情只是"默契"
當你們之間有了一定的默契,事實上根本不需要幸福公約這東西,你說把討論的東西轉化成實質上的條文而已,但是你是否想過,當一對情侶在磨合期的時候,很多很多的感受都是騙人的,因為還在熱戀期,如果愛情是需要公約的,那不是很累嗎? <以上個人見解> |
對於感情的事,用一堆公約是沒有用的啦!
愛情.感情...講求的是"默契",而不是硬性規定, 應該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柔性規定" 如果愛情之間,還需要定契約來規定~ 我個人覺得,既然愛的那麼累~~那還不如不要愛 就好像你在教小朋友, 你訂規定,說不可以幹什麼,不可以頂撞媽媽.不可以偷吃零食.不可以打太久的電動, 媽媽不在家的時候~~他還是會犯的,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硬性的規定是控制和牽制,但無法管理人類的心靈.心思, 就好像監獄裡的犯人.不愛念書的學生.不愛你的人~他的心確是在外面的 這個世界最好的愛情契約, 就是 真愛.關懷.默契.無私的奉獻.彼此的關心 而不是白紙黑字.或口頭命令式的訂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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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兩個怎麼同時間內發一篇,內容都差不多的文章? 可見我們對於愛情的看法皆相同! 有默契喔~~~ 我朋友就是這樣, 結婚了~還是每天跑酒店.夜店.找女人, 每天跟老婆吵架, 對他來說~~結論證書就如同廢紙一張, 法律的規定又有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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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交惡狀態:on_61: ㄎㄎㄎㄎ |
所謂的幸福公約
說穿了是兩人世界相處間的互動默契 是不需要簽署的啦:on_14: :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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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可見我們對於愛情的見解是一樣的喔!:on_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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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說真的~這種東西男女的想法真的很不一樣~ 因為我剛剛問了一些女同事,他們都認為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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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_14: :on_14: :on_14: :on_14: :on_12: :on_12: :on_12: :on_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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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東西10年前就停產了 現在只剩下 猜忌 懷疑 不安 要不要買啊 :on_34: :on_69: :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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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男女生都不誠實 你怎麼知道男生多想跟他的朋友出去玩 他怎麼知道你會偷看他的日記還有鬧自殺 :on_34: :on_69: :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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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還沒有停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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