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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阿諾選加州州長時,有女生跳出來指控他在拍電影期間常藉故性騷擾.. 這種指控非常嚴重,發生在台灣政治人物大都會第一時間否認,找老婆出來哭哭啼啼背書,或按鈴申告..甚至指責是對手抹黑的技倆 阿諾的做法是第一時間跳出來回應~大慨是他本人性格比較熱情,如果當時言語或動作冒犯到令所有女生不舒服,願意在此公開表示歉意,且會檢討自己的行為是否過當.. 以上短短的幾句宣示把性騷擾的疑慮化解於無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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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處理方式我覺得很OK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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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宋楚瑜與李慶安屬於嚴重失敗的案例而已 其他政客不都是一樣的處理手法嗎?? 最近的扁案哪個涉案人不都是一貫如此 實在掩蓋不住了...就稍微演個戲故作姿態的認罪 那個葉盛茂當時不就是如此一步走來 認罪只是想減輕刑罰,他們都還是繼續掩蓋其他犯罪事實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現在是一鍋老鼠屎,哪來的粥呢??? 在美國汽車有瑕疵,汽車廠會公佈並收回處理 如此負責的行徑在美國是會被肯定的 但在台灣是會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 所以在台灣汽車有瑕疵,沒有任何車廠會承認的 最有名的莫過於富豪汽車的自動排檔爆衝事件了 即使事件不斷頻繁見報,但車商還是打死不承認 有時也不能怪那些政客笨 真的是環境太險惡 大家都在想"頭過身就過"的爛招 反正拼了還有機會闖過 要是直接認了,那肯定會被其他政客當成主打目標扭曲來攻擊 我們不都常聽到很多被扭曲的報導 他們才不在乎什麼叫事實 打落水狗才是正確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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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選民的看法才是最重要 政治人物往往都會賭一賭希望爆料者手上沒啥東西,只是裝模作樣 幾乎最後都是賭輸 承認怕對手繼續借題發揮及害怕選民不諒解? 最重要的是有沒有幹過被指控的事情,如果有,在兩害取其輕,還是乖乖認了,以免真相出現時再來道歉更不被選民接受 其實,認錯的方法夠高明,對手還要繼續無限上綱會有反作用力的 |
你是看到失敗者才會如此說的啦!!!
可想過有多少人是成功的闖關的 頭過身就過..不就是李登輝在319事件後說的嗎?? 太多死不承認厚著臉皮而過關的 沒被抓到誰都是硬賴到底啦!! 你不都說林曉培酒醉駕車的事了 不是政客如此...而是很多人都如此 即使出事後都很想賴..賴不掉了才裝後悔 這都是一貫手法與伎倆 李慶安罪有應得..自己都以此攻擊別人了 真的是說不過去啦!!! 但對手也是故意拿來轉移目標的 我相信他們不是才知道李慶安雙重國籍 一切都是政治操作 人民只是被拿來跟著耍弄 就像阿扁全家A錢...難道是要下台了才知道嗎?? 算了吧!!!有點良知的老百姓光看新聞都知道弊案連連 為何要等到快下台了!!!就突然好像都爆出來了!! 那些政黨政客會比老百姓更無知嗎?? 他們要比我們更清楚內募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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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台灣的老百姓不知是"太善良或太無知",如果第一時間出來道歉表現得一副很誠懇的態度,大都會被原諒,反正社會是同情弱者,對方明明示弱再窮追猛打越不會得到支持 李慶安的問題是策略錯誤,他一直都用強勢的方式處理,甚至最令我反感的是他有次公開指責"你們都不懂美國法律....",直至昨天第一次開庭才首次"強勢表示歉意" 同樣,扁家除了推卸責任不承認錯誤,陳致中夫妻二人回國第一次在機場時的囂張態度,拖到現在即使如何假裝表現誠意,最好的時機已錯過 之前歌手林曉培的相關新聞因為有一直關注,他除了表示悔改還裝得一副愧疚自責到快要崩潰反而得到社會的同情,甚至剛開始時他跟受害家屬和解金談不攏,媒體還偏幫林曉培說是家屬"獅子大開口",慢慢輿論傾向同情林曉培好像他已展現十足的誠意及悔過,難道要逼死他才滿意?後來不知何故受害家屬達成和解?可怕的是也許"輿論形成的多數暴力",受害家屬不得不低頭! 因此,政治人物也好藝人也罷越會演戲,"認錯道歉的時機"掌握得好,要過關並非難事! |
李慶安...我認為她是被設計出局的
從上次舔耳案...個人認為她是被設計的 那個被舔耳者居然會認錯人 我認為不太可能 兩人相貌年齡都相距如此之大 即使在KTV包廂內也不可能認錯 李慶安本來是有意角逐台北市長的 當時她的呼聲最高..形象最好 居然犯了一個不可能的錯誤而出局 如今再次成為目標 我認為國民黨內擁有雙重國籍的也絕不只她一個 可能為了我們所不知的原因 她成了必須出局的角色 政治事件必須以政治角度來看 她應該是成了某位政客的絆腳石而遭致如此的下場 影劇圈內很多醜聞其實在圈內是半公開的秘密 政治權內也差不多吧!! 其實只要想她為何明知自己有雙重國籍而無畏呢 很可能她也知道一些人都具有如此身分 只是她被揭發時...就像宋楚瑜那時一樣吧!! 都以為大家心裡有數會沒事的 她與宋楚瑜一樣...都不敢去揭穿事實吧!! 他們是墨守成規的笨蛋 結果被破壞遊戲潛規則的政客玩弄到身敗名裂 阿扁不就常利用這來威嚇其他的政 阿扁的放話其實就是在告訴對方當心我爆料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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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者是李慶安助理的友人,所以他才沒有認真的去查證 被設計是後來的事情,民進黨內部調查早就知道當事人不是涂醒哲,故意不張揚讓李慶安越陷越深 民意代表每天都會收到很多陳情或爆料,很多形象好的立委會認真過濾哪些料是值得花時間去抖出來 李慶安身為長期參加立院教育委員,舔耳案這類八卦的陳情如果是我根本就不屑理會,何況所謂受害者是個大男生,不管真假,涂醒哲若真是當事人只要出來道個歉訴說是一場誤會,以國民黨的能耐根本打不下去,又不是重大性騷擾或弊案,沒有必要大費周章 從舔耳案事件我就認為李慶安見獵心喜想小題大作,到頭來自己賠了夫人又折兵,如此差的判斷力還想問鼎台北市長? 至於雙重國籍案,我的看法跟您不同,國民黨之所以會拖那麼久不敢去處理,而李慶安從政多年不願放棄美國籍認為可以混得過去,有兩個主要理由 他老爸李煥是國民黨大老,輩份比黨主席伯公為要高,更何況他還是宋楚瑜愛將之一 除此之外,他在媒體界的人脈關係,看看支持藍的媒體包括政論節目只是稍為點一下幾乎沒有很強烈的批判(某政論節目的記者名嘴就透露跟李慶安不熟,雙重國籍案第一次收到李的來電關說..) 所以他這次出局可以說是自己搞砸自毀前程 |
涂醒哲的外表與那個衛生署前人事室主任屠豪麟的外表差那麼多
怎麼可能認錯呢?? 而且那個屠主任也沒說他是涂醒哲或 真的搞不懂哪來的如此烏龍衛生署署長 他們的共同點都是衛生署工作..姓氏同音 但年齡相差頗大..外型也不相同 我認為搞錯的機會太小 很可能是一個故意設局的陷阱 李慶安誤踩地雷...可能只是因為助理的朋友爆料就見獵心喜的都沒詢問仔細嗎?? 這點我不認為如此...肯定都是再三證實過 只是事後以各種理由來減輕錯誤而已 一個資深的立委一定會向當事人問得很清楚 也應該會確認是否是涂醒哲 只是沒想到所有的指認都是烏龍一件 KTV內並沒有黑到認不清人的地步吧!!! 像台中那位到大陸KTV被設局的官員 如果沒被拆穿...誰能證實那是被設局的呢?? 以李慶安的資歷不可能如此輕易被騙 必須當事人指證歷歷下才可能採取行動的 當然事實到底如何..我們很可能都無法查證了 我只是說出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涂醒哲與屠豪麟的外表相差太大是令我質疑的地方 怎摩可能會認錯人呢?? |
只要找人 出面承認...
指控者就玩完了... 除非有 錄影帶 有畫面可以清楚證明是誰, 否則, 只要是畫面不清楚的情況下, 要找人來出面頂罪太容易了, 尤其是, 還卡到政治因素...哪個警察會特地深入追查是真是假, 一般人都是能沒事就沒事吧, 所以最後 李慶安不道歉也不行呀... (為什麼綠營不趁勢追打, 因為真的打下去, 搞到社會輿論出現, 警方不得不查時, 也會傷自己吧, 所以見好就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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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耳案平面媒體當時就有太多詳盡報導 原先是李慶安助理的友人把事情告知,助理再轉告李慶安,他想藉此小事修理一下涂醒哲,重點是在一個男生耳邊吹氣不是啥大不了的事 而且,扁政府時代內閣官員中,衛生署長從來都不是媒體重點官員,如果不是舔耳案發生有幾人知道涂醒哲是誰?更不用說認得他的臉,如果是陳定南被認錯就大有可疑,何況那位姓屠的衛生署官員當時是怎樣吹噓自己的"官位"?(不是發生sars或毒奶粉事件,基本上衛生署很少被媒體關注) 要是民進黨設的局,前題是李慶安助理的友人被收賣?男生被舔耳事件夠殺傷力?足以令李慶安有興趣上釣? 而且,明顯涂醒哲跟黨中央不同調,民進黨團低調處理,涂本人是追著案件跑大聲喊冤 涂還追到記者會現場當面對質,新聞畫面播出,所謂被害人第一次近距離面對涂醒哲,涂還大聲問"你確定當天的人是我?",被害人當時的表情是"猶豫一下"不敢正面回應是或不是,如果是設局該直接說是,等李慶安死得更慘!可是,之後回去就爆出"認錯人" 李慶安處理雙重國藉問題就知他是個笨蛋,就因為是助理的友人才掉以輕心,其實只要找人拿著涂醒哲的照片去當時的店問一下就清楚,難道民進黨會收賣一大群人作假來害李慶安? 舔耳案對比謝長挺維新館踢館事件,費鴻泰等人要不是自己帶著官員去踢館又怎會被民進黨將計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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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設計一個男生騷擾男生?不是很奇怪嗎? 一個男生在另一男生耳邊吹到底犯了什麼法?性騷擾? 要設計為何不找女生? 不是警方的問題,現代社會找人頂罪沒哪麼容易,何況另一位仁兄也是衛署官員 萬一事件鬧大告上法院,不要忘記了"偽證罪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這種小事誰會幫忙作假?7年要給多少安家費? |
這個事件...一共有4個人
1. 開記者會進行指控的[李慶安] 2. 被舔耳的受害者[鄭可榮] 3. 被指控的[涂醒哲] 4. 最後認罪的[屠豪麟] 新聞事件一開始就是 [ 李慶安 + 鄭可榮 ] 一起指控 [ 涂醒哲 ] 強吻 [ 鄭可榮 ] 說真話...鄭可榮跟李慶安有什麼關係? 真的是因為被 舔了耳朵, 所以很不爽, 找上立委的助理訴苦, 然後被李委員找來開記者會?? 一個市井小民會這樣做嗎?? 直接槓上有政治色彩的官員, 還不戴口罩? 就算是好了...... 鄭可榮如果不是100%的確定 就是[涂醒哲], 他敢上鏡頭指控?? 今天被指控的人如果是我, 而我跟本不在場, 我一定告到他死... 這已經不是[認錯人]就可以算了的... 更何況事後還只求償 1元...做為象徽性的賠償 而且當[屠豪麟]出面認錯之後, 事情急轉直下, 表示[鄭可榮]心裡一定有鬼, 他大可以直接講說:這個人跟本不是他看到的人 如果不是有人在暗中把事情撫平, 橋好雙方的利益問題, 怎麼可能這麼容易解決... 當然啦, 我們不是當事人, 我們不曉得實際狀況怎麼樣, 只能推測各種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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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豪麟是事件爆發後被民進黨政府查到他就是當事人,"這個才是被隱藏不要馬上出面承認"的人 人很多時會被第一個主觀認知誤導,剛好一個姓"涂"另一個姓"屠",兩個姓都不常有也剛好是衛署官員,這種巧合也算李慶安倒楣 鄭可榮只是其中一個認錯人的小咖,涂醒哲及民進黨在事件發生後意在'李慶安",當然不在乎鄭可榮,既然他出面道歉認錯,涂及民進黨已達到目的,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去追殺一個小人物? ps:鄭可榮敢上鏡頭是因為他是'李慶安的人",出示真面目也可算是加強案件的可信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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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並不是再幫李慶安解套,而是在告訴李慶安:雖然你口口聲聲說已經放棄,但只要你沒來辦理放棄的手續,美國還是可以承認你是具備美國國籍 從哪裡看出來呢? 引用:
基本上,美國對公民的權益相當重視 從許多「官司」的判決就可以明白 (例如民眾去告麥當勞未盡告知吃漢堡會肥胖...勝訴;吃果凍噎死也是商家的錯) 要說美國會主動去撤銷別人的國籍,那才是不可思議 本則報導提到,「當一位公民有放棄美國國籍意圖,並自願作出法律規定具有潛在放棄國籍行為時,就產生喪失美國國籍的情況。」 但問題是如何才能判定「潛在」?說得明白些,李慶安宣誓效忠中華民國,就任中華民國公職,這件事情美方不會主動去查,意即「至少過去這十年內美國並不會主動認為李慶安放棄了國籍」,換句話說,「過去十年李慶安的美國國籍仍然有效」,但是如果李小姐認為當初宣誓效忠中華民國公職時就已經具有潛在放棄意願,那麼美國可以「現在幫你註銷國籍」 這是我讀完這份報導的感想,因此李的律師認為這份聲明對李慶安是有利的發展 我個人並不以為然 (更何況,如果你自己並不認為你是美國公民,為什麼你的先生要幫你繳稅給美國?) ***** 好,上面是我自以為是的解讀 那麼如果我從善如流,認為這個報導對李慶安是有利的 那我再度援引這段文字 引用:
雖然我很喜歡李慶安,但這件事情,李慶安是自打嘴巴,不管怎麼樣都說不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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