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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ielee 2009-02-13 03:43 P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105754)
您真是觀察入微﹗


這又是一個值得我們檢討的地方;國人在西方人面前在講話的時候,都會一直很具有地方色彩的「間歇性友誼笑容」(在他們來講,這是很不尋常的);其實,這都是不必要的,簡單的說,除了私人開玩笑的時機外外,在講正經話時,你就要跟他們一樣的嚴肅以對,我曾在海外側面無意的觀察到,台灣、大陸人、南韓人也都有這個毛病,而日本人就沒有﹗只要你一露出了那無意義的笑容之勢的回答,他們就會覺得很不自在,就會懷疑是不是我說錯話了?在他們來說,哪怕是私下的對談,他們都會很警惕的馬上回你一句話說︰I am serious!


在跟老外講話的時候,那種無意識的笑容要收斂起來,除非在打碰面時的打招呼和離開後的祝福時,你才可以如此做﹗否則,他們會覺得你是哪根筋有問題?他們的態度嚴肅並非對你有距離或有什麼不欣賞你的問題,還有,你同他們私交再好,他們也不會同你談自己的家務事,或收入的隱私問題,他們更不會去問別人的,這是一種禁忌﹗


若要表現幽默感,你反而自己從頭到尾都不能笑;不管再海外的哪裡,你最好不要笑,在某些國家,他們跟你講話你還會有意無意的笑,他們會認為你很不尊重他們。


外國人到台灣就要入境隨俗,有事沒事也要堪著台灣人跟著笑,不過,這對他們來說很不自在就是了。


總之,千萬不要表錯情,到羅馬就學羅馬人的行事規則。除了在大家私下開玩笑的輕鬆情況下,一切莫名其妙的笑會讓他們覺得很唐突、困擾;相對的,若您嚴肅以待,他們才認為你有是真正的在談問題﹗


問的好﹗也點的對,謝謝您的提醒﹗

還一些禮儀值得注意

美國人跟熟朋友才會叫對方的"名",一般稱呼用姓氏

記得學生時代大一英文課,老師是個老美,上第二堂課就有學生直呼他的名字"Bill",他有點不高興用中文回應"我跟你很熟嗎?"

台灣的媒體尤其沒水準,怎何以在正式的新聞報導以"小布希'來稱呼美國總統?老美習慣用"Mr. President"總統先生,不然總統歐巴馬(他的全名是Barack Obama),很少人會公開喊他的名字

去年途經香港,剛好看到他們的新聞報導,主播剛開始報美國的新聞~"美國總統喬治布殊...",後繼報導就一直用"布殊總統"

除了馬英九,他在公開場合永遠都是稱"陳總統,陳水扁總統,陳前總統",並不會叫"阿扁"或"阿扁總統",那怕陳水扁在位時媒體包括三立,民視也一樣直稱"阿扁",這是非常不得體

當然,不用像以前那樣繞口"李總統登輝先生",蔣總統經國先生"

grc45 2009-02-13 04:14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05803)
還一些禮儀值得注意

美國人跟熟朋友才會叫對方的"名",一般稱呼用姓氏

記得學生時代大一英文課,老師是個老美,上第二堂課就有學生直呼他的名字"Bill",他有點不高興用中文回應"我跟你很熟嗎?"

台灣的媒體尤其沒水準,怎何以在正式的新聞報導以"小布希'來稱呼美國總統?老美習慣用"Mr. President"總統先生,不然總統歐巴馬(他的全名是Barack Obama),很少人會公開喊他的名字

去年途經香港,剛好看到他們的新聞報導,主播剛開始報美國的新聞~"美國總統喬治布殊...",後繼報導就一直用"布殊總統"

除了馬英九,他在公開場合永遠都是稱"陳總統,陳水扁總統,陳前總統",並不會叫"阿扁"或"阿扁總統",那怕陳水扁在位時媒體包括三立,民視也一樣直稱"阿扁",這是非常不得體

當然,不用像以前那樣繞口"李總統登輝先生",蔣總統經國先生"

加拿大的英文媒體稱 U.S. President Geoge W. Bush, 注意到那個中間名 (Middle Name),在英語系國家內,不少人喜歡把自己孩子的名字取成同自己的一樣,為的是看到孩子就是自己,愛他如己的用意,所以,唯一能辨認的就只有「中間名」,在家中,老婆叫老公和兒子時就用 middle name 來區別;而中文部份,個人的看法是以大小來區別,因為兩位布希都是總統,用老、小布希來稱呼,應較為方便指出說的是哪位總統。

參考之~

barrielee 2009-02-13 04:34 P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105813)
加拿大的英文媒體稱 U.S. President Geoge W. Bush, 注意到那個中間名 (Middle Name),在英語系國家內,不少人喜歡把自己孩子的名字取成同自己的一樣,為的是看到孩子就是自己,愛他如己的用意,所以,唯一能辨認的就只有「中間名」,在家中,老婆叫老公和兒子時就用 middle name 來區別;而中文部份,個人的看法是以大小來區別,因為兩位布希都是總統,用老、小布希來稱呼,應較為方便指出說的是哪位總統。

參考之~

個人認為布希下台後,用老,小布希區分是應該的

小布希在位時,布希總統就只有一個,很名顯不會指他爸爸

台灣的媒體常以小布希稱呼,拿掉總統的尊稱,我認為不妥當在這裡

陳水扁上台後還與李登輝相親相愛時期,兩人公開出席的場合,李登輝走在陳水扁之前,媒體或群眾打招呼"總統好",老李還先揮手致意

grc45 2009-02-13 04:57 PM

再來談一下發音法的區分技巧,明乎此理可讓您發音正確,開口時信心十足,例舉如下︰

以母音 e 結尾的字,前一個音節的母音要發「原字母」的音,如 made, kite, side, Mike, pipe etc., 有沒有看出來?為什麼呢?

因為字後的母音 e 是不發出聲音的 silent (靜默)e ,換句話說,等於是虛字,這是英文音節增加字母拓字的無奈﹗

所以您可回顧那個 made, 的前一音節的 a 唸的是原來 ABCDE 的 A 原音;相反的,如 mad (動怒),它就因為是 A、E、I、O、U 五母音之外的子音 D 所結尾的,所以 ,mad 中的母音 a 就要唸成似 ma 非 ma 的類似撒嬌音 mad(這很難形容),當中的 a 不能唸成原來的 ABC 之 A 音就對了﹗

那麼,kite (風箏)原音 I/kit (短促音 I)(成套工具)和 pipe 原音 I(水管)/pip(短促音 I )(水果籽),就可以發出真正、正確的音了。

明瞭了這個技巧,那麼 rape (強姦)和 rap (饒舌樂)就再也不會因唸錯而貽笑大方了。


其餘類推;祝好運﹗

grc45 2009-02-13 05:11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05833)
個人認為布希下台後,用老,小布希區分是應該的

小布希在位時,布希總統就只有一個,很名顯不會指他爸爸

台灣的媒體常以小布希稱呼,拿掉總統的尊稱,我認為不妥當在這裡

陳水扁上台後還與李登輝相親相愛時期,兩人公開出席的場合,李登輝走在陳水扁之前,媒體或群眾打招呼"總統好",老李還先揮手致意


這般看來,我們的媒體就有「趨炎附勢」之嫌了;客觀中立是媒體的脊樑,立場曖昧傾斜,以後說出來的話就無法中流砥柱了,這是媒體大忌;媒體的職責是把真相不畫蛇添足的呈現給出來,最終讓大眾來做公評,我經常聽、看到台灣的媒體群,濫下論斷,這是外國先進媒體所沒有的﹗


會濫下論斷的媒體,只發生在專制、獨裁的落後國家,未審先判、蒙蔽蒼生,一手遮天,把廣大的群眾當傻子耍。

barrielee 2009-02-13 08:37 PM

G大移民到國外多年,用中文思維寫/講英文應該越來越少

我國從小開始學習英文,除了教學的材料不好,老師也許是本地人關係,並沒有教導用英文的思維寫作,只管寫出來文法沒錯就可以,可是老外看完還是要用猜的(老師是台灣人他當然看得懂中式英文,自然不會去糾正)

上了大學如果遇到外籍老師問題就一大堆,記得大一英語時作文美籍老師要求我們互相交換改正,文法上大家都很少出錯,內容也看到懂,最後交給老師手上,他會用中文問"你們在寫什麼?"

舉例說~

中學時代忘記帶課本,正常會這樣說"I forgot to bring my book",基本上,完全沒有錯誤可是太中式化,如果這樣說就像英文語法"I left my book home"

atie 2009-02-13 08:46 PM

G大叔說得很對

G和N這兩個字母 我也聽到很多人的發音也覺得怪怪的

每個人都發得不一樣

就連M也覺得很奇怪

希望大叔能開釋:on_14::on_14:

atie 2009-02-13 08:53 PM

引用:

作者: 珍妮熊 (文章 2105773)
那種笑跟微笑有什麼不一樣

熊嫂也可以分享一下與美國人民的一些交談注意事項嗎:on_13:

grc45 2009-02-13 09:32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05991)
G大移民到國外多年,用中文思維寫/講英文應該越來越少

我國從小開始學習英文,除了教學的材料不好,老師也許是本地人關係,並沒有教導用英文的思維寫作,只管寫出來文法沒錯就可以,可是老外看完還是要用猜的(老師是台灣人他當然看得懂中式英文,自然不會去糾正)

上了大學如果遇到外籍老師問題就一大堆,記得大一英語時作文美籍老師要求我們互相交換改正,文法上大家都很少出錯,內容也看到懂,最後交給老師手上,他會用中文問"你們在寫什麼?"

舉例說~

中學時代忘記帶課本,正常會這樣說"I forgot to bring my book",基本上,完全沒有錯誤可是太中式化,如果這樣說就像英文語法"I left my book home"

感謝您,說的一點都不錯﹗


不過,您忘了打個字,那就是介系詞(前置詞)at (place);您是意外的遺漏了,可我正好可以借題發揮,來談談 pre-position (preposition)這個在英文中很奧妙的字。


在中文的習慣上,我們可以用一字多代的說,比如前述的 at home, 在中文就以(在)來輕易的表達,但是,英文的介詞就變化多端了,舉例來說, in the locker, on the right hand side, behind you, over there, etc., 在中文字中只需用一個(在)+ 任何地方或位置就可輕舟已過萬重山。


但是問題來了,對於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來說,如非用心去體會和浸淫,那麼,就會因介詞的辭窮而胡亂套用(這很類似中國大陸的簡體字推行後,以少代多,一字多用就會在使用正體字出現很多錯誤一樣),結果弄巧成拙。


改進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就拿我在小時細看一本美國小說,不用花冤枉的時間就可以輕易的掌握到所有的文法,如介詞就是多看它們在名詞前出現的大量的重複比率,不用去背就可在習以為常的語感中自然化為己有。


小說的寫法基本上都是簡單句 (simple sentence),只要稍微注意動詞(句中的靈魂)的時態,基本上就已能全幅的掌握該句中的精神,再由稍多的句子的集結描述,就形成了文中的段落或章節(paragraph),再集合數段段 章節就編成了文章(article),寫得好就是論文,讀多了就可以揣摩出交互相應的複合句(complex sentence)了,讀寫英文根本就是「易如反掌」(a piece of cake),多讀,多看,多寫,多聽,多問,多比較,多校正,不怕羞,不裝懂,這樣實事求是打基礎,要英文不成功也難﹗

grc45 2009-02-13 09:45 PM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2105995)
G大叔說得很對

G和N這兩個字母 我也聽到很多人的發音也覺得怪怪的

每個人都發得不一樣

就連M也覺得很奇怪

希望大叔能開釋:on_14::on_14:

感謝珍貴的回覆﹗


剛一面打字,一面在聽台灣的網路中廣廣播,聽到了一個 hundred (百)的發音,我差點昏了,他竟然發成了hanngdred (夯)音來代替正確的 hun dred ,那紅字中的 u 在音標中是個倒置的v,那個 hun 的發音不似夯字的張大口氣全從口隨音而出,也就是說,hun 的這個音節,其發音有大半是從鼻音來發聲的﹗


我看還是用麻煩點的語音檔,上傳來說明會較清楚些 ~

atie 2009-02-13 11:00 P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106035)
我看還是用麻煩點的語音檔,上傳來說明會較清楚些 ~



就我來說 看得懂一點點的發音

不過 身旁沒有很懂英文的人在旁指導發音

也有可能會變成和大叔寫的發文不正確:on_22::on_22:

而自以為自已的發音是正確的 那就更:on_36:

barrielee 2009-02-14 12:14 A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106031)
感謝您,說的一點都不錯﹗


不過,您忘了打個字,那就是介系詞(前置詞)at (place);您是意外的遺漏了,可我正好可以借題發揮,來談談 pre-position (preposition)這個在英文中很奧妙的字。


在中文的習慣上,我們可以用一字多代的說,比如前述的 at home, 在中文就以(在)來輕易的表達,但是,英文的介詞就變化多端了,舉例來說, in the locker, on the right hand side, behind you, over there, etc., 在中文字中只需用一個(在)+ 任何地方或位置就可輕舟已過萬重山。


但是問題來了,對於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來說,如非用心去體會和浸淫,那麼,就會因介詞的辭窮而胡亂套用(這很類似中國大陸的簡體字推行後,以少代多,一字多用就會在使用正體字出現很多錯誤一樣),結果弄巧成拙。


改進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就拿我在小時細看一本美國小說,不用花冤枉的時間就可以輕易的掌握到所有的文法,如介詞就是多看它們在名詞前出現的大量的重複比率,不用去背就可在習以為常的語感中自然化為己有。


小說的寫法基本上都是簡單句 (simple sentence),只要稍微注意動詞(句中的靈魂)的時態,基本上就已能全幅的掌握該句中的精神,再由稍多的句子的集結描述,就形成了文中的段落或章節(paragraph),再集合數段段 章節就編成了文章(article),寫得好就是論文,讀多了就可以揣摩出交互相應的複合句(complex sentence)了,讀寫英文根本就是「易如反掌」(a piece of cake),多讀,多看,多寫,多聽,多問,多比較,多校正,不怕羞,不裝懂,這樣實事求是打基礎,要英文不成功也難﹗

請問,現在加拿大的英文是傾向美式還是英式?

文法我丟下太久了,過去工作關係跟美國總公司常e-mail往來,電子郵件內美國人有多簡單用多簡單,不要說介系詞,句子中常看到連動詞都沒有

加上看美國電影太多,美國人發明的新語法,常常違反我們從小在教科書學到的文法

grc45 2009-02-14 01:09 A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06140)
請問,現在加拿大的英文是傾向美式還是英式?

文法我丟下太久了,過去工作關係跟美國總公司常e-mail往來,電子郵件內美國人有多簡單用多簡單,不要說介系詞,句子中常看到連動詞都沒有

加上看美國電影太多,美國人發明的新語法,常常違反我們從小在教科書學到的文法

昔英今美;不過有些字的拼法還是保留英式的,如 honour, colour, centre, 基本上加拿大較美國不那麼有那麼多的方言和地方口音,還有,加拿大人的發音很清楚,不像美國人普遍帶著涿音。

連動詞都缺席的句子,這句話已成無主孤魂了,真是胡鬧﹗

NKNK 2009-02-14 01:44 AM

我英文也很滷肉:on_14::on_14::on_14:網路上自我學習他人長處:on_41::on_41::on_41:
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58923/27211/dz

atie 2009-02-14 09:52 A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06140)
電子郵件內美國人有多簡單用多簡單,不要說介系詞,句子中常看到連動詞都沒有
加上看美國電影太多,美國人發明的新語法,常常違反我們從小在教科書學到的文法

日前有處理過一件美國客戶來信客訴內容

對於B哥說的此點和個人的客訴內容書寫方式是符合的:on_52: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8: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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