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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結婚對象是總統的千金 婚後發現他們一家偷偷在洗錢,還想把你拖下水,請問你會如何? 1.同流合污 2.拒絕當沒事發生,也不會去檢舉 3.勸他們放手,若不聽只好選擇離開 4.大義滅親,即使將來因此離婚在所不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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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太可能交往這樣個性的女生 換個角度想 如果女生個性不是這樣 就算是總統的女兒 婚後也不會變成要我去幫家裡洗錢或做違法的事 所以我選 3.勸他們放手,若不聽只好選擇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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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裡沒有來生,但願能有,我還是只要她,由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另一半的我﹗:on_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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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只羨鴛鴦不羨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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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年前這些數字都已經算是龐大了吧? 該不會這是辛巴威幣吧 orz 至少應該是台幣吧!? 因為現在不少新人成婚都沒到達這麼龐大的開銷 一場平民婚禮也都大約在五六十萬上下 還不少都是雙方父母親分擔一下,小倆口才有經濟能力結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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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部份是看雙方 我結婚時一切從簡 大部份的東西都是自己或好朋友們幫忙自己做的 所以開銷相對就省很多 省下來的部份就可以幫我們早一點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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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岳不群妻女,有天發現丈夫,父親是個偽君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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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_59::on_59: 我是平時三三八八 但是分寸拿捏很緊的個性啦 就像現在來說吧 老婆開個店做小生意 但報稅每年都是按實報 每一毛錢收入都不少 不過話說回來 所謂分寸拿捏很緊 其實是因為"很沒膽"..... :on_34::on_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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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紅色部份應該說為了結婚後的移民才對﹗婚後不到三週就移民到南美了,我們在阿根廷的首都開了家超級市場(規模很大),錢就用在那兒,結婚倒是開銷不大,宴客加雜七雜八的開銷也只不過當時的三萬多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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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店裡每一筆帳都是入系統 現金信用卡或支票全都誠實報稅 我天生怕事 不敢為這些小事惹大麻煩 所以我才沒有做大老闆的命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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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業節稅卻另有其道 公司註冊左一處又一處 公司轉投資一家又一家 算來算去 為的也就是避稅 只是大企業避稅是利用合法的漏洞 我的個性是該是我的就是我的 不該是我的也不會想去求 該當兵我就去當兵 要我多當一天兵我也不會同意 但少當一天兵我也沒興趣 繳稅也是一樣 當繳則繳 當扣則扣 我沒有膽子也沒有興趣為一點小錢去惹國稅局 (聽說他們比FBI還心狠手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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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老婆大人覺得要做華人生意就乾脆回國算了 所以我們就在白人區做生意 規規矩矩做生意 求個長久的溫飽也就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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