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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學生氣不過 告戴爾詐欺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50854.html)

古里特 2009-07-27 08:17 A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78869)

雖然戴爾公司透過管道聯繫上這名碩士生,表示希望能夠私下和解,不過這位碩士生心意已決,他強調除戴爾願意以網路上的原標價出售電腦,否則仍不放棄提告。(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09/07/25/138-2483346.htm

真不知道DELL要如何解決這個案例

該學生已經表示只接受原價出售

若是DELL接受的話,萬一消息傳出

每個都上法院去告DELL,DELL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on_36::on_36::on_36:

elna 2009-07-27 12:17 PM

以一般人的認知,要告人家詐欺,起碼是要對方造成你某些損失才會成立吧?
這次的事件,他損失了什麼?十七元還是三十元的匯費嗎?其他的錢戴爾不是會全額退費?

如果這個案件成立,法官也不會讓戴爾輸的。別說戴爾是家大公司,就算是家小公司,也不可能讓你這麼幹。你說你告人家背信,那還有點道理,告人家詐欺,感覺就是惡意的嘛,法官要同情消費者也不是這樣同情的,不可能讓他贏。到時告輸了,上法院的時間、金錢都算白費了,哭給誰看啊

barrielee 2009-07-27 02:09 PM

引用:

作者: elna (文章 2179024)
以一般人的認知,要告人家詐欺,起碼是要對方造成你某些損失才會成立吧?
這次的事件,他損失了什麼?十七元還是三十元的匯費嗎?其他的錢戴爾不是會全額退費?

如果這個案件成立,法官也不會讓戴爾輸的。別說戴爾是家大公司,就算是家小公司,也不可能讓你這麼幹。你說你告人家背信,那還有點道理,告人家詐欺,感覺就是惡意的嘛,法官要同情消費者也不是這樣同情的,不可能讓他贏。到時告輸了,上法院的時間、金錢都算白費了,哭給誰看啊

這個案例又去查了一下法律常識關於網路詐欺罪,得到如下比較接近的相關資訊~

因為訂單確認及匯款後買賣合約已成立,dell收到買家的匯款拒絕出貨,除了詐欺是否也構成侵占罪?



-------------------------------------------------------------------------
國內常見案例:

Q1:

在網路上購買商品
將錢已匯入賣家
但賣家卻拿出與商品不符物品或不寄出
不與買家聯絡消失..

A1:

卻拿出與商品不符物品: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不寄出:侵占罪

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cwvdavid 2009-07-27 03:57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79062)
這個案例又去查了一下法律常識關於網路詐欺罪,得到如下比較接近的相關資訊~

因為訂單確認及匯款後買賣合約已成立,dell收到買家的匯款拒絕出貨,除了詐欺是否也構成侵占罪?



-------------------------------------------------------------------------
國內常見案例:

Q1:

在網路上購買商品
將錢已匯入賣家
但賣家卻拿出與商品不符物品或不寄出
不與買家聯絡消失..

A1:

卻拿出與商品不符物品: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不寄出:侵占罪

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說實話...侵占罪是沒辦法用在DELL的案例的,


整個事件,站在消費者保護法的立場來看,
只要買方下了單,匯了款過去對方那邊,就【視同】銀貨兩迄
(這是 消保法 特別給予的一個保障)

但在其他法律層面來看,並不是這樣判定的,
因為DELL並不是利用詐術來騙錢,此次是網路拍賣價格錯誤,民眾瘋狂下單
(就算是故意打錯價格,要看看台灣民眾有多麼的"好康到相報",
在法律上也無法主張DELL詐欺)

尤其是:DELL有召開記者會道歉,並表示已匯款的會跟當事人進行退款
再加上DELL一再表示,他們是有心要退錢給下單民眾的,
而且還有額外提供折價卷(雖然那種折價卷讓人非常生氣)

因此,真正走上法院,審理到最後,〔詐欺〕是不可能成立的

============================

DELL之所以要低下頭去跟這位民眾妥協,

一方面是不希望為了這一個人而大費周章去法律途徑,因為太勞民傷財了,而且對DELL的信譽也只會一而再再而三破壞而已

另一方面是在打預防針,事先把戲做足,將來在法院上可以完全站的住腳
(甚至由律師反過來指控對方意圖不軌,而這就要看DELL的律師高明到什麼程度了)

還有一個主因是,刑事案件,在未定罪之前可以主張對方可以脫產,
要求假扣押,或者凍結帳戶...(這個對DELL就非常傷了)



結論:繼續看戲~

barrielee 2009-07-27 04:23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79107)
說實話...侵占罪是沒辦法用在DELL的案例的,


整個事件,站在消費者保護法的立場來看,
只要買方下了單,匯了款過去對方那邊,就【視同】銀貨兩迄
(這是 消保法 特別給予的一個保障)

但在其他法律層面來看,並不是這樣判定的,
因為DELL並不是利用詐術來騙錢,此次是網路拍賣價格錯誤,民眾瘋狂下單
(就算是故意打錯價格,要看看台灣民眾有多麼的"好康到相報",
在法律上也無法主張DELL詐欺)

尤其是:DELL有召開記者會道歉,並表示已匯款的會跟當事人進行退款
再加上DELL一再表示,他們是有心要退錢給下單民眾的,
而且還有額外提供折價卷(雖然那種折價卷讓人非常生氣)

因此,真正走上法院,審理到最後,〔詐欺〕是不可能成立的

============================

DELL之所以要低下頭去跟這位民眾妥協,

一方面是不希望為了這一個人而大費周章去法律途徑,因為太勞民傷財了,而且對DELL的信譽也只會一而再再而三破壞而已

另一方面是在打預防針,事先把戲做足,將來在法院上可以完全站的住腳
(甚至由律師反過來指控對方意圖不軌,而這就要看DELL的律師高明到什麼程度了)

還有一個主因是,刑事案件,在未定罪之前可以主張對方可以脫產,
要求假扣押,或者凍結帳戶...(這個對DELL就非常傷了)



結論:繼續看戲~

台灣司法偉大與可貴之處在於,很多人認為不會定罪或應該判有罪的刑事案件,等到判決出來的結果,往往會出乎意料:on_14:,就得看法官的心證

至少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dell似乎難以反控誣告

而且對方的意圖很清楚,就是要求dell屢行合約(報導中好像沒有附帶告民事要求賠多少?)

我看哪位告人的碩士生可能太閒吃飽太撐,才不在乎跑法院:on_14:

elna 2009-07-27 04:40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79117)
台灣司法偉大與可貴之處在於,很多人認為不會定罪或應該判有罪的刑事案件,等到判決出來的結果,往往會出乎意料:on_14:,就得看法官的心證

至少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dell似乎難以反控誣告

而且對方的意圖很清楚,就是要求dell屢行合約(報導中好像沒有附帶告民事要求賠多少?)

我看哪位告人的碩士生可能太閒吃飽太撐,才不在乎跑法院:on_14:

我覺得這一次不會出乎意料太多
因為他告的罪名不符合一般社會的認知
如果戴爾堅持不退款那才叫詐欺不是嗎?

人家都說要退錢了,這很難告啦
就像侯寬仁起訴馬英九,用的罪名也是白痴都知道那不成立,絕對告不成
那幹嘛起訴?阿就做給人家看嘛,我看這次應該也是

你如果告戴爾違反消費者權益,那不就合理了嗎?用詐欺罪感覺就是惡意的,就算我
討厭戴爾的作風,也不要支持這種的,社會觀感不好啦

古里特 2009-07-28 08:19 A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79107)

還有一個主因是,刑事案件,在未定罪之前可以主張對方可以脫產,
要求假扣押,或者凍結帳戶...(這個對DELL就非常傷了)



結論:繼續看戲~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179117)

我看哪位告人的碩士生可能太閒吃飽太撐,才不在乎跑法院:on_14:

我有一個小小的疑問?

不知道有無可能成立?


這個學生的背後會不會是有人指使?

畢竟吃飽沒事幹,一個學生的名義去告DELL

但造成了DELL很大的問擾,也就是資金凍結(我覺得這個是最大的癥結點)

這個官司不在乎誰輸誰贏,只在乎DELL的資金有無被凍結

或許可能是DELL的競爭對手私底下所造成的




請問大人,按照大清律例,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該判何罪!?

barrielee 2009-07-28 12:36 P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2179256)
我有一個小小的疑問?

不知道有無可能成立?


這個學生的背後會不會是有人指使?

畢竟吃飽沒事幹,一個學生的名義去告DELL

但造成了DELL很大的問擾,也就是資金凍結(我覺得這個是最大的癥結點)

這個官司不在乎誰輸誰贏,只在乎DELL的資金有無被凍結

或許可能是DELL的競爭對手私底下所造成的




請問大人,按照大清律例,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該判何罪!?

有沒有人指使我們不清楚,不過中央大學機械所碩士生去提告之前,不可能沒有跟指導教授,老師或同學們討論過,甚至找懂法律的親友給予意見

國內喜愛告人的李大師,他曾說過告人很多時明知不會勝訴,他享受訴訟的過程,見到哪些高高在上的人物站在法院中一副"俗辣"的模樣,比起勝訴還有快感

也許碩士生該知道對方是跨國企業,有錢請最好的律師,要勝訴談何容易?刑事提告整一下他們也爽,或者私下談和解dell真的以錯的價格出售商品就賺到了

我想如果我是哪位碩士生,發現dell標錯價,會不會第一時間好康相告?他很可能是同學們的代表,若他能拗到dell賠償或照錯價出售,其他人就可以要求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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