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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反對!
司法已經是公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能被判死刑已經很不簡單了, 這麼多鳥法官爛警察搞出來的"罪證不足無罪釋放"讓多少受害者含冤 而死!!..... 如果要廢除死刑......那先開放槍枝合法持有、買賣,這樣起碼我還有 以非法正義討回公道的機會...:on_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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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能第一波死的是法官 :on_14: (因為犯人可以躲,法官一定要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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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殺法官的話...還沒殺犯人自己就被抓去關了...而且法官太引人注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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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這些人都是山頂洞人不食人間煙火嗎? 從吹喇叭事件之後,我就大大懷疑台灣司法官的素質 現在連法務部長都是這種調調,看來真是讀書讀壞腦 |
王大部長愛死刑犯的生命
不是更該愛法律與正義的伸張嗎??? 記得很久以前有本武俠小說的作者就探討過這類的問題 一個老和尚要渡化一個罪孽深重的凶人放下屠刀 在他又繼續殺了不少人之後終於渡化他放下屠刀了 但對那些被殺的人來說這是什麼渡化呀!! 為了老和尚的善心卻要他們付出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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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句電影的台詞..老話重談..
原諒這些該死的罪人是上帝的工作 法務部長..您的工作是送他們跟上帝見面.. 妳不是神,請別跟上帝搶工作..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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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宗教信仰的角度,不外乎「因果」、「輪迴」、「業報」
認為「人」沒有權力決定另一「生命」的去留,反對殺生與墮胎 認為「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極度恐懼果報的業力 以天賦人權的角度,人人該是生而平等 但事實上,每個人的因緣際遇不同,立足點並不平等:on_44: 「因果論」是存在的,但我覺得沒必要誇大、渲染、拘束於果報的業力 例如現在當下的想法、作為及與其他人事物的互動是「因」, 因為這個「因」,演變出後續的未知變數是「果」 例如,不管是否贊成執行死刑,最後必定形成另一個「因緣」、「果報」 因、果、業報,是必然會發生的流程,並不須冠上宗教信仰的崇高帽子 拘束於信仰「不殺生」的理念,卻讓惡徒繼續危害人間,造成其他家庭不幸的因緣,這該是怎樣的「果報」? 因為「不殺生」,在乎虛有其表的自由、人權,主張犯人也有基本人權,那被害人的生存權在那?:on_69::on_69: 能讓被害人的親友、家屬、社會大眾,免除恐懼的自由、平等的人權在那?:on_08: 以我而言,我深愛的人終有一天會因死亡而無法相見、擁抱:on_48: 若是自然病死,我還能安慰自己,這是生命過程的自然法則:on_01: 若是意外身故,那勉強點,催眠自己說是機率、運氣問題:on_87: 但若是被匪徒所傷,甚致凌虐致死,那將是一輩子深沉的內疚、悔恨與傷痛:on_03::on_03: 就如眾多民眾討論的,現在社會為了彰顯人權,除了要證據確鑿、三審定讞 被害者的生命轉瞬消逝,罪犯卻能大搖大擺地享用『人權保護傘』 無法保護眾多奉公守法的普羅百姓,卻極力為匪徒脫罪、辯護的『人權』是包裹美麗外表的謊言 :on_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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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有節目討論,連反對死刑的來賓都認為王部長上台就知要面對簽署執行死刑的問題,他若是真佛心想要解決問題,就該著手提立法院修法緩執行死刑或找出可以補救的方法...兩年混過去為此事努力過嗎?答案是沒有,現在被質疑才叫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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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點感想,別在意:face29: 王清峰所持的理念,背後是複數名詞 王清峰下台,只是個事件 持續主張廢死刑的罪犯辯護群,才是重頭戲:on_52: |
讓她去街頭發便當吧,萬一被人搶劫砍死,希望他一路好走不能恨兇手喔..
馬統是選票考量的政客,他此舉撼動高層影響選舉,她下台在我預料之內.. 因為全民有七成四的人不贊成廢除死刑,姓馬的不敢違背民意...: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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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死刑的事情不再被媒體報導,法務部長自然可以混過去 現在又報導起來了,自然就無法再打混了 只希望下個部長,可以知道自己上台就要面對死刑的問題,別再搞不清楚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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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事情並沒有急迫性,是王部長處理不當搞砸 惹爭議的是,新任總長提到定讞應執行,部長就發表了篇"理性與寬恕"的文章,更面對媒體時"說出代死囚下地獄",任內打死不簽署.. 如果,他言論打一下太極,唬弄兩句,相信又可以混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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