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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動手只是嘴巴說說,說很香在法律是上不可能構成性騷擾罪 把自己真實感覺說出來也犯罪?台灣的法治恐怕永無寧日 實際上,我們得到的是有限的資訊,只看到小男生的辯白,他說沒有動手,說了兩次很香而已就離開,一切等法庭上看有沒有人證,否則各說各話,仍不能判小男生有罪啦 個人認為故意捉弄對方會說你很臭才是不尊重 |
就說重點是小男生太豬頭啦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樣,不過我十一二歲的時候非常討厭男生,尤其是同齡的 我們以前那時候會把桌子中間畫一條線,這邊是你的地盤,那邊是我的地盤這樣 青春期的女孩子對自己的地盤是很敏感的,不喜歡別人隨便接近,接近之後不在意的隨便評論,更不可以 因為是女生就要受到這種待遇,那可不是普通的怨恨,會一輩子記著的 我的確比較同情小女生,因為反正小男孩未滿十四歲根本不會有什麼事,即使罪名成立也不可能有刑責前科什麼的,又因為快畢業了不可能轉學,天天見到討厭鬼,還真是灰暗的ENDING 還有,讓女生更討厭的是,男生總覺得這樣沒有什麼,可是女生就是討厭這樣啊 |
時代不同,現今資訊太發達,小鬼也太早熟
我們小學時對兩性差異的認知不是很清楚,總覺得女生非我族類,男生跟男生玩不會和女生混在一起,甚至有點討厭他們,哪懂什麼是性騷擾? 我想如果是我們的年代聞到女同學髮香,一定會說"臭死了":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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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碰到不喜歡的男生就是性騷擾 碰到喜歡的男生就是甜甜蜜蜜 問題是男生怎知道呢?? 真的都保持風度 女生又要埋怨不解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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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到十三歲間都是危險地帶,看到同年紀的男生只會覺得幼稚討厭 甜甜蜜蜜什麼的,我覺得是你愛情動作片看太多 一般來說大約十四歲會比較趨於正常,不會再排斥異性 在那之前青春期少女會一直很純潔啦(就是不接近異性) 引用:
跟喜不喜歡沒有關係 喜歡有一天也會變不喜歡的,男同胞要記住 |
我是指一般狀態啦!!
沒說那麼幼齒的年紀 失敗為成功之母 男人都是要經過歷練才會掌握把妹的技巧 反過你的話..有時不喜歡也會變喜歡..男同胞要記住 這種事看情形的啦!! 如果都只有一個模式的話 那就簡單太多了!! |
性侵犯可分口頭(verbal)與物理接觸(physical contact)兩種,兩者無論如何,不分性別、年紀、種族、國籍與宗教背景等,一律在對方因感覺不舒服(如恫嚇、脅迫、欺凌、強制壓迫對方於不受歡迎的性接觸上後的第一次口頭警告制止後,倘若對方仍重複著原不倫犯行者,即被定義為性侵犯(sexual harassment),這在西方國家是受到嚴厲譴責的冒犯性的犯罪行為(offensive crime ),屬於法律不能輕饒的犯行。比方說,雇主、主管或同事假藉身分、資歷對下屬毛手毛腳,或者老師對學生假借實行「性教育」等,又或有些喜歡對人勾肩背(如異性的奶罩緯度範圍內)或假裝無意間誤觸及對方性徵敏感部位,進而重犯並經對方表達不願意、不舒服者,即為準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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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職場女性非常可憐,他們沒有討厭男人的權利。在職場上,男人講有色笑話是不會把女人當人的,所以再不舒服再討厭也只能裝不在意。男人自以為在讚美女人的時候,其實他一點也不開心,因為他不喜歡你那樣子說,但是他不會告訴你,因為長久以來的人生歷練,他認為你一定會覺得沒什麼,他認為你一定會覺得他「這樣也不行,金歹鬥陣」,即使你不是這種人。即使如此,也請不要責怪你的女同事們,那是他們在保護自己。女人為什麼那麼奇怪,其實只是因為他一直在忍忍忍,所以請不要以為女人真的全都那麼怪,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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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小男生不是流氓,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小學同學",這樣還不夠清楚嗎?跟一個不認識的女生隨便亂說或讚美當然有調戲之意 心生反感得看對方說了什麼事情,不是任何事反感都能構成性騷擾 討厭一個人他嘴巴說啥話都會讓人反感,讚美可以變成性騷擾之詞 說女生髮型很好看,性騷擾?因為感覺不舒服 說女生的衣服顏色很好看,性騷擾?理由仍然是感覺不舒服 髮香到底能否跟"性"連上關係?算不算是帶有色情成份這方面就我個人的認知不是,如果手有伸出去摸就很難說得清,當然最後還得由法官認定,何況當事人是個小六學生 台灣司法實務上過去的經驗法則對這方面的認定是"非常非常非常寬鬆的",安啦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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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那一大串只有一個意思,不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感覺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如此,而且男生為什麼總是要忽略我們女生的感受啊,我就是在告訴你我不喜歡你這樣,你太不體貼了 |
嗯,因為才小學還是小孩子嘛,我想法官應該會判交付家長管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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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控對方有摸她私密處.......倘若原告所訴屬實,那小鬼就完了! 不然被告可以控原告誣告+傷害罪.... 學校本來就很討厭處理這方面的事情,因為"小孩的事情影響大人" 對校方而言很...怎講....OX... 引用:
人家女生不想讓你看、讓你摸、讓你說的就別去踩紅線 ,如果人家默許你行動...你才能得寸進尺.....軟土深掘 不然古代怎會有難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層紗..... 阿貓:男人很難為....有時候會被罵畜牲,又有時候會被罵連畜牲都不如..: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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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報導我沒時間跟進,也沒看到更多的報導,只能憑主題內容得知 顯然又被媒體的標題誤導了 理論上,媒體應該報導,小男生被控觸摸女同學的私處.... 怎會把不想關的頭髮香不香變成媒體的焦點? 媒體又用取巧的方式把兩件不同狀況的事件混為一談,摸私處可能不是在說髮香時發生的,小鬼可能經教唆說是為了髮香的事情,學校就算再混也不可能就這樣以性騷擾案上報 以上一連串的討論都是白講的了:on_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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