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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tunhsiang 2015-05-29 06:34 PM

驚!北市國小傳割喉事件 女童全身血倒廁所
 
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傳出割喉事件!29日下午放學時間,一名男子闖入校園並挾持一名8歲女童,男子將女童帶到廁所割喉,女童被發現送醫時已沒有呼吸心跳,目前正送往榮總醫院急救,但女童生命狀況非常不穩定。
這名男子趁放學時間闖入校園,並挾持一名女童將她押到廁所割喉,這起事件令學生家長與學校手忙腳亂,消防局下午4時42分接獲報案,到廁所將女童送醫,但女童血流不止,當時已無生命跡象。

來自:http://www.nownews.com/n/2015/05/29/1705433
==================

這是負面的新聞但我想各位網友們家裡可能有小孩所以還是要提醒大家注意自己小孩在外有

無安全,這是剛才華視節目撥放時旁邊跑出來的字幕,說真的我猜想兇手動機可能就是想要變

成第二個鄭捷,現在鄭捷都還沒有被宣判死刑,現在請大家為這小女孩祈福,希望小女孩能醒

過來恢復健康

lutunhsiang 2015-05-29 06:52 PM

兇手抓到了但我想他的心態似乎也是值得探討之問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50529/619277/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50529/619286/

YaYa07 2015-05-29 11:32 PM

兇嫌說他學鄭捷, 胡說!!!
他是學那個遊藝場殺學童的凶手曾文欽
當時他也是隨機割喉殺人
並且還嗆聲說 : 殺死一兩人又不會判死刑
結果他還真說對了, 法官採納了他的見解

請問上一個對學童隨機割喉都沒判死刑
這個呢??? 你能期望有更重的刑責嗎??

a471 2015-05-30 01:02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44589)
兇嫌說他學鄭捷, 胡說!!!
他是學那個遊藝場殺學童的凶手曾文欽
當時他也是隨機割喉殺人
並且還嗆聲說 : 殺死一兩人又不會判死刑
結果他還真說對了, 法官採納了他的見解

請問上一個對學童隨機割喉都沒判死刑
這個呢??? 你能期望有更重的刑責嗎??

你別胡說八道~~等下那傢伙有樣學樣最後跟檢察官你鼓勵他的就不好了:on_36:

grc45 2015-05-30 01:44 AM

中華民國刑法的懲處應改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行刑前天天鞭刑伺候,這樣看還有誰敢為非作歹?﹗

YaYa07 2015-05-30 03:05 AM

沒想到G大也開始有了湯姆式的作風
自從某個女人在電視上說要有"猴心"之後
台灣很多善心美意還真的都有了"猴心"
看了這類的新聞, 台灣要如何廢死呢??
那些廢死的國家, 難道沒有這些喪心病狂的案子嗎???

getter 2015-05-30 07:46 AM

以老是以先進國家自居的美國,有廢死的州跟有死刑的州喔 ... 因為美國是聯邦制 ...
其中也有些州是 ... 廢死後發現跟犯罪率、犯罪凶狠度惡化 ... 根本就不是人犬團體說的那一回事
因此恢復「死刑」... 可以見得「死刑」確有必要的存在刑罰。

台灣也有好幾個類似的狀況 ... 原本是支持廢死的法官、檢察官、律師 ... 當有一天變成被害者家屬後
一改先前支持廢死態度,進而支持「死刑」...

只要台灣還有假釋 ... 無期徒刑不是真正的關到死 ... 要說廢死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
而且「死刑」本來就有一定程度的嚇阻作用 ...

因為有「殺幾個人也不會背叛死刑」的嗆聲生前例,且真的沒有被判死刑,這類判例包含鄭捷案,只會更讓治安惡化 ...
雖然這麼說很怪,這幾年的治安惡化 ... 不只是這些案例,還有人犬團體要付最大責任 ...
迪西此時傾向認為 ... 像漫畫一樣,在鯊魚出沒頻繁的海域,蓋個「監獄島」...
把這些重型犯通通關進去 ... 終身監禁關到死 ...

犯罪事證明確的該要死刑的就讓這些犯罪者「死一死」。 才不會造成之後方出來或逃出
來時的「二度或三度悲劇」。

lutunhsiang 2015-05-30 09:43 AM

大家請看看以下這則新聞,各人造業各人擔,沒有說親朋好友與家人要承擔兇手犯的錯誤,今天兇手沒有犯錯自然也就沒有事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81%93%E6%AD%89

lutunhsiang 2015-05-30 09:47 A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344599)
中華民國刑法的懲處應改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行刑前天天鞭刑伺候,這樣看還有誰敢為非作歹?﹗

大家有無看過台灣奇案這電視劇,在清朝那時代只要你犯下殺人罪或不可原諒的罪刑,就是先押入大牢秋後處決,沒有第二句話也沒有假釋機會就是處決,然而處決現場都會看到圍觀與罵兇手之民眾,反而現在你看蓄意殺人犯都沒有被判死刑還可以吃牢飯搞不好未來假釋出獄,那對死者與死者家屬來說公平嗎???

grc45 2015-05-30 10:19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44602)
沒想到G大也開始有了湯姆式的作風
自從某個女人在電視上說要有"猴心"之後
台灣很多善心美意還真的都有了"猴心"
看了這類的新聞, 台灣要如何廢死呢??
那些廢死的國家, 難道沒有這些喪心病狂的案子嗎???

請問教授,難道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人類天性犯賤,沒有法什麼都敢幹,不必付出代價的肆意殺戮,天下將會大亂。
所以人類自古以來就以殺人償命的方法來威懾惡往膽邊生的人。如果這種刑罰不具有一定的效果,那麼刑法都可以廢除了。
對付惡質的作奸犯科者用極刑就是王道,這也是群眾教育。我最近的陪審團任務,就私下的跟大法官在休息時間談到,
加拿大無死刑,結果無辜被殺害的人為何要讓歹有權力執行非公權力的死刑?
我對大法官說,您也抽煙,我是完全不抽的人,現在您也在判自己死刑,我還無辜的送死。
他頓時嗆了我一句: You get out here, cheap smoker! 後來我看到他不抽煙了,
向他恭喜,他說我戒了是聽你的話有理,我什麼人都見過,但是就你最率直大膽。
他還說他老婆怎勸都無效,但是我卻被你說服了﹗
話說回來,我在陪審團的執行時,問得很清楚明白,而且給辯方所有解釋的機會。
不過,到最後他們全被判決為終生監禁(Life Sentence),

他們有必要與世隔絕,就讓他們在監獄帶著不自由的遺憾面對懲罰的折磨,
一步步的走向終點,永遠不得假釋,更沒有特赦。殺人償命,理所當然。
既然加拿大無法判處死刑,那麼就關到死,永遠不得上訴﹗

.

lutunhsiang 2015-05-30 10:39 A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344608)
請問教授,難道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人類天性犯賤,沒有法什麼都敢幹,不必付出代價的肆意殺戮,天下將會大亂。
所以人來自古以來就以殺人償命的方法來威懾惡往膽邊生的人。如果這種刑罰不具有一定的效果。那麼刑法都可以廢除了。
對付惡質的作奸犯科者用極刑就是王道,這也是群眾教育。我最近的陪審團任務,就私下的跟大法官在休息時間談到,
加拿大無死刑,結果無故被殺害的人為何要讓歹徒判死刑?
我對大法官說,您也抽煙,我是完全不抽的人,現在您也在判自己死刑,我還無辜的送死。
他頓時嗆了我一句: You get out here, cheap smoker! 後來我看到他不抽煙了,
向他恭喜,他說我戒了是聽你的話有理,我什麼人都見過,但是就你最率直大膽。
他還說他老婆怎勸都無效,但是我卻被你說服了﹗
話說回來,我在陪審團的執行時,問得很清楚明白,而且給辯方所有解釋的機會。
不過,到最後他們全被判決為終生監禁(Life Sentence),

他們有必要與世隔絕,就讓他們在姦獄帶著不自由的遺憾懲罰,
一步步的走向終點,永遠不得假釋,更沒有特赦,殺人償命,理所當然。
既然加拿大無法判處死刑,那麼就關到死,永遠不得上訴﹗

我不知道加拿大這邊監獄是否有人數爆滿之問題,但我們全台監獄已經人數爆滿,而還要養

無期徒刑說真的我們納稅錢還要養這些人給他們飯吃,我比較贊成例如昨天發生這殺害女童

之兇手二話不說直接死刑,第一兇手已經超過20歲已是成年人所以不需要經由家人同意就

可直接判死刑,第二死刑才能平息眾怒與讓其他犯罪者有所警惕,第三死刑我不贊成可以打

麻醉與使用槍枝,我很贊成學古代劊子手那樣直接用刀斬首,頂多刀先用酒倒一倒先消毒一下

getter 2015-05-30 10:57 AM

前一陣子 Yahoo 民調 ... 多數贊成台灣引入新加坡鞭刑 ...
為何 ... 因為嚇阻效果不輸給死刑,據說某些狀況甚至超過死刑的嚇阻效果 ...

比方說殺人者鞭刑,每殺害一人鞭 20 下 ... 據說該鞭刑的程度是生死不如之痛苦 ...
鞭不完 ... 待犯人傷勢痊癒後繼續執行 ...,因此有人畏懼其痛苦選擇自殺 ...

據被鞭過者口述,之後不管怎樣也不要再被「鞭刑」,可見其嚇阻力 ...

最好在加上公開,也就是「公開式鞭刑」更可以提昇嚇阻效果 ...

如果台灣真的要導入新加坡鞭刑的話,可視犯罪情節的「一般鞭刑」或是「公開鞭刑」...

迪西認為,廢死的狀況多數是因為「宗教」立場導致的結果,並非是真正落實法律正義之下的結論 ...
死刑不可廢除,可依犯罪的惡性程度,以真正的關到死的「無期徒刑」與「鞭刑」適度取代 ...
也就是說超過其某個程度的,如屠殺罪、恐怖主義犯罪、累犯殺人者,再以死刑判之可能比較適當 ...

該鞭刑用的工具,可以請新加坡官方訂做 ... 來保證其鞭刑效果 ...

grc45 2015-05-30 11:32 AM

引用:

作者: tunhsiang (文章 2344611)
我不知道加拿大這邊監獄是否有人數爆滿之問題,但我們全台監獄已經人數爆滿,而還要養

無期徒刑說真的我們納稅錢還要養這些人給他們飯吃,我比較贊成例如昨天發生這殺害女童

之兇手二話不說直接死刑,第一兇手已經超過20歲已是成年人所以不需要經由家人同意就

可直接判死刑,第二死刑才能平息眾怒與讓其他犯罪者有所警惕,第三死刑我不贊成可以打

麻醉與使用槍枝,我很贊成學古代劊子手那樣直接用刀斬首,頂多刀先用酒倒一倒先消毒一下

一樣,新監獄正在擴充中,超大型的現代化建築,好萊塢都來借場地拍片了﹗

看A片後,竟然也把亂倫劇情直接運用在自己的家人。沈迷網路殺人遊戲的,在社區遇人就殺。

他們都有共同的背景,父母離異或無法監督,最讓人吃驚的是他們都是無神論者,所以沒有死後審判的顧慮,見人就殺。

我在陪審團席上看到受害者的家屬,哭訴的昏死過去,沒有相對的懲罰力度 - 死刑,實在很不公平。

凌遲致死,我以前認為很殘忍,現在越來越支持。禽獸越來越多了,不殺光關有何鳥用?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去養這些廢物,談人權?別唱高調了﹗

是你妻女被姦殺,你會原諒?那你就連禽獸都不如了﹗我們這兒不會有人在唱什麼人權的濫調,在監獄裡的囚犯他們有自己的審判與制裁。

那個比法律的還嚴厲,通常隨時斃命也找不到原因和行刑手。敢漏口風,隔日就再也不能呼吸了﹗美國的更不用說,我的親戚求我不要把家醜張揚....點到為止。

lutunhsiang 2015-05-30 12:01 PM

引用:

作者: getter (文章 2344613)
前一陣子 Yahoo 民調 ... 多數贊成台灣引入新加坡鞭刑 ...
為何 ... 因為嚇阻效果不輸給死刑,據說某些狀況甚至超過死刑的嚇阻效果 ...

比方說殺人者鞭刑,每殺害一人鞭 20 下 ... 據說該鞭刑的程度是生死不如之痛苦 ...
鞭不完 ... 待犯人傷勢痊癒後繼續執行 ...,因此有人畏懼其痛苦選擇自殺 ...

據被鞭過者口述,之後不管怎樣也不要再被「鞭刑」,可見其嚇阻力 ...

最好在加上公開,也就是「公開式鞭刑」更可以提昇嚇阻效果 ...

如果台灣真的要導入新加坡鞭刑的話,可視犯罪情節的「一般鞭刑」或是「公開鞭刑」...

迪西認為,廢死的狀況多數是因為「宗教」立場導致的結果,並非是真正落實法律正義之下的結論 ...
死刑不可廢除,可依犯罪的惡性程度,以真正的關到死的「無期徒刑」與「鞭刑」適度取代 ...
也就是說超過其某個程度的,如屠殺罪、恐怖主義犯罪、累犯殺人者,再以死刑判之可能比較適當 ...

該鞭刑用的工具,可以請新加坡官方訂做 ... 來保證其鞭刑效果 ...

我們太講求人權,所以不可能有鞭刑,現在連聽到有人要死刑廢死聯盟都跳出來抗議了所以要引進鞭刑那會有廢鞭刑聯盟

剛才新聞表示小女孩已經離開人世間了,請大家默哀一分鐘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0150530/619541

mini 2015-05-30 02:04 PM

追根就底不就是那群落賽花害的
搞了幾十天的火爆行動
就連要寧靜的住戶都被嗆要求容忍
加上
一個多月的新聞連番性的偏妥放大報導
最後激發住在北部的一些人潛在的能力
最後與南部的火暴性格相呼應就變成 mini常講的
現在的台灣
越往北越瘋
越往南越爆
挾在中間則是既爆且慄

lutunhsiang 2015-05-30 02:28 PM

連醫生都說兇手太殘忍了,醫護不是神就算是神搞不好也幫不了
https://tw.news.yahoo.com/%E9%81%AD%...042019608.html

lutunhsiang 2015-05-30 09:30 PM

網路上有一位漫畫家畫的這篇漫畫,我很贊成
http://hiphop200177.pixnet.net/blog/post/106031312

getter 2015-05-30 09:39 PM

維基百科上有記載的台灣隨機殺人事件
 
維基百科上有記載的台灣隨機殺人事件,案發過程新聞都報導過了 ...
就以後續結果反應及影響,來看看維基百科怎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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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黃富康隨機殺人事件

後續結果
  黃富康在因殺人罪出庭應訊時供稱,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才想要殺人。為此2010年4月
8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的法官在一審時判其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承審法官於判決書載明:
黃嫌惡性重大、罪無可逭,顯已非死刑之外之其他教育矯正所得導正教化,權衡公平正義理
念,回應社會公義需求,並撫慰被害人家屬失親之痛,因此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此案在上訴到臺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2010年8月12日承審法官以黃嫌為自首並且深
具悔意等理由,改判其為無期徒刑。但此判決卻在2010年12月16日三審時被最高法院撤銷
並且將全案發回高等法院重審此案,最高法院要求查明黃富康的自首要件是否真的符合所屬
情事。
  2012年1月3日,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黃富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3月1日,最高
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2012年5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宣布審判結果,仍判處黃
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承審法官於判決書載明:黃富康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令人髮
指。就其所犯殺人、殺人未遂等三罪,各處以死刑、十八年、十五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
死刑。
  2012年8月16日最高法院在三審時維持更二審的判決,法官仍依殺人罪判處黃富康死
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至此定讞。

反應及影響
  此事件為台灣犯罪史上首件隨機殺人事件,事件發生後震驚台灣社會,輿論一片譁然,
並引起社會恐慌。以往的殺人事件不外乎情殺、仇殺、財殺等三種動機,在此事件發生後已
經打破此固有窠臼之殺人動機認定。

─────────────────────────────────────────────────────────

維基百科: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

後續結果
  這起隨機殺人案受到台灣社會各界的重視,當天晚上,嫌犯曾文欽被捕後,負責承辦此
案的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蔡英俊未等警方移送地檢署,自己主動驅車前往曾嫌所
在分局親自進行偵訊,並且在偵訊過後以曾嫌所犯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等理
由,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將曾文欽羈押獲准。
  2013年1月9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求處被告死刑,理由是認為被告
手段冷酷、兇殘、毫無人性,對社會治安危害極大,有與社會永久隔絕的必要。
  同年7月30日,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決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理由是
認為被告毫無尊重生命、愛護弱小之觀念,但又認為死刑亦為極其殘酷之刑罰,任何承認死
刑制度之文明國家均應以敬謹嚴肅之態度審慎行使。古人所云「求其生而不得」,即前述思
維之具體呈現。刑事被告若有絲毫不應量處死刑之原因,國家即不應以此殘酷之刑罰施加其
身。曾文欽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等情緒暨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社交恐懼症等身心疾病所
苦,且生活於一個較為封閉之成長環境,而較無法正確判斷獲取之資訊是否正確,並非全然
泯滅人性,仍有教化改過的可能。被害者家屬與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相當不滿一審判
決。
  2014年10月6日,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維持一審判決,曾文欽無期徒刑,服刑前應至
指定場所受監護5年,檢察官上訴三審。
  因犯行後的態度以及判決的爭議引起社會的憤怒。而後最高法院於2014年12月31日時
以高等法院不應僅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兇嫌之精神問題之依據,而是
要綜合犯罪嫌疑人之犯罪前後言行為由,撤銷曾文欽之無期徒刑判決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
南分院更審。

反應及影響
  此事件為台灣犯罪史上第二件隨機殺人事件,由於遭受殺害身亡的被害者為年僅10歲的
國小男童,更讓台灣社會高度重視此事件。曾文欽在被捕後直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
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又說:「如果今天犯案後
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
」這番話引起輿論一片譁然,使社會大眾
因此重新討論:減少宣判死刑與暫緩執行死刑的破窗效應;死刑存廢問題是否時宜;為何政
府不依法執行死刑?

  律師林石猛感嘆:「他(曾文欽)確實點出台灣的司法實務,不要說殺人很少被判刑,
就算死刑定讞,都可以不執行。台灣司法實在有很大反省空間。」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慰問方童父親,並和促進會人員在網路發起連署
活動,預計一週後集結到10萬份民意,她就要到法務部遞交連署書,促使法務部判決嫌犯死
刑、執行死刑。
  不少抗議的輿論聲浪直指廢死聯盟。廢死聯盟表示,就算執行死刑,問題仍未解決。廢
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她認為是大眾的責任,要大眾改善社會問題、降低犯罪發生;她
說,得知此事件後,她會更加強推動廢除死刑;她還說,許多人批評不應用稅金養死刑犯,
但目前台灣監獄中的受刑人須勞動以負擔膳食費用,而且監獄營收會納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基
金。一向反對廢除死刑的「宅神」朱學恆則引用《聯合報》過去報導指稱,台灣的監獄營收
根本入不敷出,最後仍須依靠國庫彌補死刑犯膳食費用,林欣怡說謊;另外,朱學恆同時否
認在網路上鼓勵反對廢除死刑者傷害贊成廢除死刑者,「完全沒有的事也在那瞎掰,可算是
盡得廢死聯盟真傳了。」
  2012年12月21日,法務部執行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與戴德穎六
名死刑犯的槍決,一般認為係受此事件影響。另外,臺南市2012年6月通過、12月6日公告
實施的《臺南市電子遊戲場設置自治條例》,其第4條明定臺南市「未來申請電子遊戲場,
需距離學校、醫院1,0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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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鄭捷隨機殺人事件

後續結果
  於7月21日偵結起訴,檢方以犯下4次殺人罪、22次殺人未遂罪,符合「大規模殺人」
定義,請求法院處以死刑,移審法院後,裁定鄭捷繼續羈押。
  8月13日,一審審理臺北捷運殺人案開庭。
  2015年3月6日,新北地院一審宣判,判決鄭捷四個死刑,並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

政治人物的反應
  2014年5月21日,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批這些大學生是暴徒,被網友戲稱為牽拖學運的作
文。
  2014年5月23日,國民黨立法委員江惠貞善意提醒並談及,臺北捷運兇案鄭捷趁乘客閉
目養神,使用智慧手機而無警覺之際,抽刀刺殺多人的「滑手機把命都給滑掉」言論引發部
份媒體對江惠貞的指責;江惠貞澄清說她是「善意的提醒 ,就像媽媽關心小孩一樣」,做為
一個公眾人物,希望能夠因為自己的提醒來減少更多的傷害,她隨時接受檢驗也接受批評。
  2014年5月23日,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說,服貿與捷運殺人事件並無關係,抨擊「島國
前進」成員林飛帆將捷運殺人事件與服貿協議連結,是最惡劣政治操作,意圖政治消費。
  名嘴邱毅稱這是縱容太陽花學運的後遺症。
  名嘴董智森,將此事與太陽花學運連結,有媒體稱其說法過於牽強扭曲,而引起網絡輿
論非議。

學者反應
  有學者認為,此次臺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源於近年教育當局過份著重個人化課程,導致
社會失範、權威退場。部份隱蔽青年或弱勢社群可能會採取激烈手段,如模仿暴力遊戲中的
虛擬情節進行無差別殺人,以吸引他人注意。

社會人物反應
  2014年5月24日,作家九把刀批評這種說法是標籤化特定族群與社會運動,將犯人的行
兇動機連結到不同政治意見者,稱邱毅為「政治垃圾」、「王八蛋」,而被邱毅提告。
  2014年5月23日,太陽花學運、「島國前進」成員林飛帆在臉書表示「僅是因為想對鄭
捷復仇的話,我無法輕易支持死刑」,因為那並無法改變這個社會甚麼。
  2014年5月25日,太陽花學運成員陳為廷在臉書表示,廿餘年前在他出生3個月前父親
與人口角,遭刺身亡,自己雖也是被害者家屬的立場,但他強調,他仍主張廢除死刑,並向
廢死聯盟和眾多致力於廢死運動的朋友,致上最高的敬意。但被反駁,指其父親與自身從未
謀面,並無深刻感情,且其為因糾紛起口角而被刺死的,與捷運上守規矩且與兇手完全無冤
無仇,卻不幸遇害的民眾與家屬的悲痛,並不能相提並論。

媒體反應
  5月22日臺灣各大報紙均以頭版頭條報導此事件,且包括路透社(Reuters)、美國有
線新聞網(CNN)、日本放送協會(NHK)與《人民日報》等等諸多島外媒體報導此一臺北
捷運砍人案。
  《中國時報》刊載銀正雄《學運漣漪效應:鄭捷屠殺》一文。文中認為鄭捷案是太陽花
學運的「漣漪」:鄭捷作案的時機與「「綠營學生違法占領國會」事件遙相呼應」。並認為
「從社會心理學角度觀察,可以說鄭捷的提前發動北捷屠殺案,不僅受到林飛帆、陳為廷等
學運份子「刺激」,同時也反映他個人不滿那批大學生的最終退卻,因為要幹就幹大的,向
來是犯罪者的共同心理。」
  《聯合報》將鄭捷與2011年挪威屠殺事件兇手布列維克和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兇手查
納耶夫兄弟相比較,認為其中的共同點是個人策劃,以「隨機殺人的方式來宣示自己以為的
「正義」或英雄行為」。《聯合報》社評指出,反社會人格的一大特徵是「無罪惡感」,不
會有良心上的譴責,與鄭捷犯案後的無悔意表現相切合。同時,太陽花學運時期臺灣社會上
沸沸揚揚「造反有理」的氣氛,乃至警察面對群眾束手無策的情景,觸發了鄭捷犯案的念
頭。鄭捷事件「暴露了年輕世代反社會、缺乏良知的危險心靈。」
  中天新聞記者為此播放防身術交戰守則,在捷運空車內噴灑防暴噴霧做示範,讓該班車
被迫駛回機廠清理,而被網友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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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多的描述結果 ... 部份與迪西想法相同,當然也有不同的地方

相同的部份:
  「減少宣判死刑與暫緩執行死刑的破窗效應;死刑存廢問題是否時宜;為何政府不依法
執行死刑?」
  「有學者認為,此次臺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源於近年教育當局過份著重個人化課程,導
致社會失範、權威退場。」

迪西認為從各的受教育的經歷上面,發現一些很糟糕的地方 ...,台灣的教育長久以來只注重
功名主意至上,忽略人格、品德、生命、法治社會等方面的教育作為,以「公民與道德」這
類的課程,映像中只有小學隨便教一教就沒了,生命、法治教育則為大學選修課程 ...
就現在的教育歷程的課程上,是否還像迪西以前唸書的時代一樣? 但是就以迪西這樣的了解
可是會出問題的。就單以生命教育來說,不足夠或延到大學選修各課程上,會造大學以前或
是未選修者的學習上就對生命的態度、性別等有錯誤的認知。這些錯誤的認知易對生命、性
別的不尊重,也容易造成傷害生命的行為發生。如傷殺害動物、人命、強姦強暴犯罪等等。

法律上的不作為,社會資源分配不正義,也可能是導致治安惡化的間接幫凶。

那與學運有關嗎? 迪西認為會以學運為抹黑與牽拖對象的人,是以在政治方面為謀求政治
利益的說法。實質上沒有任何幫助可言。 比方說「鄭捷隨機殺人事」大量抹黑、牽拖太陽
花學運的人意是如此,既然要牽拖學運,為何不敢扯 54學運野百合學運,顯見這些牽拖
與抹黑是為謀取政治或是某種利益。

lutunhsiang 2015-05-31 08:26 AM

我很贊成犯下罪大惡極之殺人犯或強暴犯,如果被法院宣判死刑的話,直接在刑場打麻醉槍之後送到一個秘密單位,作為新藥物與新化妝品之人體實驗,類似二戰日軍的731部隊那種作法,或是打麻醉之後把犯人可用的器官都給拆掉給醫院需要之病患用,也讓這些人為這個社會做一些事情,只是我想我國這麼講求人權應該是不可能這麼做的

getter 2015-05-31 09:55 PM

有些東西真的就只有講一講、想一想的份 ...

要有修法動作 ... 除非 ... 被害者是名人、大官 ... 或者是事件重大到太大條犯眾怒且不可制止
比方說某些事件就是犯眾怒,大遊行包圍總統府,使的立法部門做出修法讓步的狀況

YaYa07 2015-05-31 11:48 P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344608)
請問教授,難道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沒有更好的方法
但以暴止暴以殺止殺是最糟糕的方法
那只是暫時的大快人心而已
中國每年的執行死刑犯上千名
治安有因此更好嗎???
崇尚死刑只會越演愈烈的惡化
安定社會來自人心的道德
社會亂象其實是反映了人心道德的淪喪而已

a471 2015-06-01 11:41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44660)
沒有更好的方法
但以暴止暴以殺止殺是最糟糕的方法
那只是暫時的大快人心而已
中國每年的執行死刑犯上千名
治安有因此更好嗎???
崇尚死刑只會越演愈烈的惡化
安定社會來自人心的道德
社會亂象其實是反映了人心道德的淪喪而已

以眼還眼.....把他丟到土而其邊境....

lutunhsiang 2015-06-01 11:56 A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44677)
以眼還眼.....把他丟到土而其邊境....

不用這麼麻煩,交給小弟把此傢伙給製作史版菊花茶就好,或是丟給阿貓去.......給日本黑幫處理:on_14::on_14:

getter 2015-06-01 12:07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44677)
以眼還眼.....把他丟到土而其邊境....

引用:

作者: tunhsiang (文章 2344678)
不用這麼麻煩,交給小弟把此傢伙給製作史版菊花茶就好,或是丟給阿貓去.......給日本黑幫處理:on_14::on_14:

這都還是有點麻煩 ... 其實很簡單的 ... 先準備好

1.鯊魚坑或是食人魚坑。
2.拿刀子在死刑犯身上淺淺的話幾刀,有淺淺會流血傷口就可以了。
3.之後把犯人丟到坑中,餵食鯊魚或是食人魚。
4.全國實況轉播,鯊魚刑或是食人魚刑。

─────────────────────────────────────────────────────────

在找個類似白衫軍一樣的人數去包圍總統府、立法院施壓,請「保留死刑並嚴格執行」。
若是政府或是人犬團體又找啥國際人犬藉口的 ...

不是反對「廢死」的民調極高不是,就舉辦「保留死刑並嚴格執行」的反廢死公投,只要
公投一過,這些「廢死」的人犬團體,就可以請他們閉嘴。

同理 ... ...

之前民調「導入新加坡鞭刑」的民調一樣不是很高嗎,就順便在追加一個「導入新加坡鞭刑
並嚴格執行」的公投,只要公投一過,這些「廢死」的人犬團體,就可以請他們閉嘴。

這種爭議性很大的公共議題用公投來決定不是也很好嗎 ... ...

a471 2015-06-01 01:13 PM

引用:

作者: getter (文章 2344679)
這都還是有點麻煩 ... 其實很簡單的 ... 先準備好

1.鯊魚坑或是食人魚坑。
2.拿刀子在死刑犯身上淺淺的話幾刀,有淺淺會流血傷口就可以了。
3.之後把犯人丟到坑中,餵食鯊魚或是食人魚。
4.全國實況轉播,鯊魚刑或是食人魚刑。

─────────────────────────────────────────────────────────

在找個類似白衫軍一樣的人數去包圍總統府、立法院施壓,請「保留死刑並嚴格執行」。
若是政府或是人犬團體又找啥國際人犬藉口的 ...

不是反對「廢死」的民調極高不是,就舉辦「保留死刑並嚴格執行」的反廢死公投,只要
公投一過,這些「廢死」的人犬團體,就可以請他們閉嘴。

同理 ... ...

之前民調「導入新加坡鞭刑」的民調一樣不是很高嗎,就順便在追加一個「導入新加坡鞭刑
並嚴格執行」的公投,只要公投一過,這些「廢死」的人犬團體,就可以請他們閉嘴。

這種爭議性很大的公共議題用公投來決定不是也很好嗎 ... ...

別吵了,還是讓我用德國原裝進口克魯伯88mm砲砲決吧....死者家屬可申請拉引繩:on_76:

別建議我"貓刑".....那不人道的..:on_16:

YaYa07 2015-06-01 07:11 PM

事情絕不會像憨人想的那像簡單
這是鐵獅玉玲瓏的台詞

人們常喜歡走極端, 黑白兩端選一個
這是思維一般的人常有的抉擇
儒家提出了中庸, 中庸不是中間, 而是一種平衡的選擇吧!!
要明白治亂的道理, 可以看看春秋鄭國子產的故事
子產臨終時最後的交代, 應該是最好的說明了

子產相鄭病將死 -- 古狗上搜尋就可看見這段故事

grc45 2015-06-01 07:14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44660)
沒有更好的方法
但以暴止暴以殺止殺是最糟糕的方法
那只是暫時的大快人心而已
中國每年的執行死刑犯上千名
治安有因此更好嗎???
崇尚死刑只會越演愈烈的惡化
安定社會來自人心的道德
社會亂象其實是反映了人心道德的淪喪而已

賓拉登未被封為恐怖份子前,他已殘忍的殺了不少人了,在那個時候美國人利用他來制夷,

他名正言順的狠開殺戒,那時誰會抱怨他什麼?

自人類有歷史以來,以殺止殺,以暴制暴,在公權力下再自然不過了。兩國交戰背後的背景不論如何?動機也不談,但哪個不是在正義下殺戮?

死刑從來沒有惡化過,只有草率執行出錯,但那不是廢死的藉口。對於中國大陸執行死刑之說,那不是現大陸政權才有的,歷史上哪有用道德來維持安定的?

地球上從來沒有真正的和平與安定過,否則今日的法律不會制定的這麼繁多與複雜。大法官飽讀律書,他還要宣佈暫時休庭去翻閱律典。

怎不依照道德心證來判重刑犯,個人在出席陪審團時,光看那副凶殘暴孽的狠眼神與蠻橫,完全不鳥也不在乎的微笑,原因就出在沒有南部美國的死刑。

要與暴徒講道德,會不會太欠靠量了?殺人就是不對,人類一路走來若無法律,光靠道德?請考慮一下,登陸美國的新教徒們,他們往北美西遷時,

在蠻荒的大地下,到處殺人,而教規嚴謹的他們,不准姦淫。但是他們卻在有配偶的存在的情況下,全家亂倫。找論文資料可以輕易的佐證,

道德脆弱無比,經不起考驗,其剛性不如律法。中國土地面積那麼的大,人口世界第一,不管是誰上台?在執行死刑的比例上一點也不算多。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最後,再回到道德淪喪上,沒有法律制裁前,更是糟糕,其內容不堪敘述。那時沒死刑,任殺任淫,任搶任奪,無所不為,

道德靠得住?﹗


.

YaYa07 2015-06-01 07:19 PM

就以賓拉登來說吧!!
以殺止殺解決了問題, 還是更擴大複雜了呢??
答案不就很明顯了嗎??
好像是最直接的方法, 其實是更糟糕而已

道德不是沒用
請看26樓的文吧!!!
那是因為主事者的道德不夠格的原因

grc45 2015-06-01 07:42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44602)
沒想到G大也開始有了湯姆式的作風
自從某個女人在電視上說要有"猴心"之後
台灣很多善心美意還真的都有了"猴心"
看了這類的新聞, 台灣要如何廢死呢??
那些廢死的國家, 難道沒有這些喪心病狂的案子嗎???

我的個人作風非常獨特,從不模仿別人,也不會盲目跟進。

在此一原則下,我可以不涉及任何的不良嗜好,也促成了健康無比的身心。

湯姆算來是我的晚輩了,我的自我意識不會被他左右,更不會輕易的向任何人妥協。

我在陸戰隊可以直指司令的大肚腩,我的個性完全出自自我。

grc45 2015-06-01 07:45 PM

26文已看過了,儒家的中庸培養出更多的偽君子,表面與裡子不一致。

grc45 2015-06-01 07:50 PM

賓拉登的作風,有其宗教的號召力,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人會追隨。

反思無意義的隨機殺人可以被原諒,廢死的支持者,他們家人都可殺了﹗

grc45 2015-06-01 08:04 PM

法律因惡而寫,武力因敵而生。

今天我若也持刀殺人,我馬上會被有合法持有隱藏式武器的公民,在公民法下當場擊斃。

警察來了,更是亂槍打死。對歹徒根本不用虛仁假義。

grc45 2015-06-01 08:45 PM

找不到工作,就要殺人。

當今有那麼多人也找不到工作,殺人可以無法無天了。

看那廢物的嘴臉,長的180有何用?

中看不中用,心理不平衡下,就可以犯法,

那麼殺戮戰場就在當下,沒卵用的傢伙,

小錢不願賺,大錢XXX。

grc45 2015-06-01 09:25 PM

檢察官應該建議法醫檢查是否有性侵犯,像這種無惡不作的人渣,極有可能強行性侵,遇反抗出聲即予殺害。

grc45 2015-06-01 09:40 PM

個人曾任此地的警察,當時的身分不准參加陪審團的任務。

因故卸職後,依法連續被甄選為陪審團至今,

經驗中所有犯案者,他們早就已擬好了如何為自己脫罪的理由。

藉口都接近心理有問題,責任可以隨機迂迴,這這是狡猾的地方。

像我也可以性侵某人,被逮後就說,在我的內心裡對方一直在叫我上她。

像這種超低檔次的鬼話,誰相信誰就要去看醫生﹗

歷次的審案中,人渣在庭上更改口供多次,可見得人有多賤,你跟他講道德?﹗

YaYa07 2015-06-01 10:02 P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344706)
26文已看過了,儒家的中庸培養出更多的偽君子,表面與裡子不一致。

很多人模仿歌星, 都成了偽歌星
豈能因這些人而抹殺了真歌星

半吊子的假貨永遠都充斥人間
山寨有時還搶了真貨的風采
只有火眼金睛才能看清吧!!!

子產的故事不就是說沒真道德的是不夠資格談論仁政
一堆假貨也想當真貨來耍, 這才是人間悲劇呀!!!
人世間的混亂正是假貨當道, 人們錯把真貨也當假貨了
若非台灣這28年來每下愈況, 社會哪會如此不堪
東方人只適合威權統治, 卻偏要高談民主的三流爛戲

YaYa07 2015-06-01 10:11 P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344711)
找不到工作,就要殺人。
當今有那麼多人也找不到工作,殺人可以無法無天了。
看那廢物的嘴臉,長的180有何用?
中看不中用,心理不平衡下,就可以犯法,
那麼殺戮戰場就在當下,沒卵用的傢伙,
小錢不願賺,大錢XXX。

他哪是找不到工作
才從快遞離職兩天而已
不能只從媒體報導就信以為真啦!!!

鄭捷等人都是從仇恨來看世界
我們正常人不該被他們影響與仿效
台灣社會一向都不願看精神科
更不願將親人送進療養院
所以社會中就潛藏了很多不定時炸彈
以這位年輕人的成長記錄來看
他的精神狀態確實早就有問題了
只是在台灣大家都不以為然, 一點都不知道那是一種病
長期的忽略, 最後就是悲劇收場

grc45 2015-06-01 10:21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44721)
很多人模仿歌星, 都成了偽歌星
豈能因這些人而抹殺了真歌星

半吊子的假貨永遠都充斥人間
山寨有時還搶了真貨的風采
只有火眼金睛才能看清吧!!!

子產的故事不就是說沒真道德的是不夠資格談論仁政
一堆假貨也想當真貨來耍, 這才是人間悲劇呀!!!
人世間的混亂正是假貨當道, 人們錯把真貨也當假貨了
若非台灣這28年來每下愈況, 社會哪會如此不堪
東方人只適合威權統治, 卻偏要高談民主的三流爛戲

28年前之時,我正好在阿根廷,咱們台灣有一海票的重案犯逃到阿根廷的北鄰國 - 巴拉圭。在當地的首都,看到那些渾蛋惡性不改,專吃定台灣移民....

他們身體刺青到真他X的難看得要命,膽真的大嗎?真那麼地狠嗎?南美的警察界都說,台灣流氓最沒種,有本事就留在台灣,不要逃亡到他們國家來當老大。

直到他們被送進監獄後,根據當地報紙曝露,最沒LP的就屬台灣流氓。屁眼被開花的,被當地黑手黨取命的,死在異鄉的不知冤往何報?

那些王八蛋在台灣大多因重大刑案被通緝,28年前怎會速成那麼多的人渣,這點我存疑。

grc45 2015-06-01 10:47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44722)
他哪是找不到工作
才從快遞離職兩天而已
不能只從媒體報導就信以為真啦!!!

鄭捷等人都是從仇恨來看世界
我們正常人不該被他們影響與仿效
台灣社會一向都不願看精神科
更不願將親人送進療養院
所以社會中就潛藏了很多不定時炸彈
以這位年輕人的成長記錄來看
他的精神狀態確實早就有問題了
只是在台灣大家都不以為然, 一點都不知道那是一種病
長期的忽略, 最後就是悲劇收場

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應定期的去與心理醫師去談,

在這裡,這才是真正的平衡,因為身體健康,心理不健康,那也是徒勞。

每個人都有偏差,原因來自環境背景的不同。

看到多少愛得死去活來的情侶,一旦有一方鎖死了對方,在不一定要結婚的同居下,

那麼懷疑、猜忌、妒忌,限制性伴侶不准穿短裙,不准與任何異性交談,

沒錢就要對方去賣淫或向他們家借錢的。再談很正常的人,他們有可能是偽裝的,

這是種膽小的反應,為的是提防自己被揭穿,所以言行很謹慎;這種人也該看病。

還有,好朋友一場,但是性幻想到對方的伴侶,儘管在好友情誼的掩護下,仍然意淫者,在偽裝的面具下,齷齪下流,這也該看心理醫師。

這些只是生活上的些微的例子,還有更廣泛的討論範圍,到底惡行來自自己,要反省就要從自己作起。

要求歹徒道德,不如先要求自己來的實際,別人褻瀆自由意志,你奈他何,如此田地就為法律的介入創造了條件。

道德靠得住的話,今天的文明世界哪需要那麼多的法律?宗教又為何而生?監獄又為何而設?既然如此,亂世用重典,這只是剛好而已。

getter 2015-06-02 10:57 AM

最近又在吵廢死 ... 有人說民黨是廢死的 ... 那這篇 2012/4/20 的新聞 ...
原來馬政府已經在變相的執行廢死,並有簽署國際兩個人權公約 ... 所以說
不要在吵廢死是民進黨怎樣怎樣了 ...

「廢死」的議題 ... 需要全民來討論,而不是藍綠的政治口水 ...

以下是過去的新聞

─────────────────────────────────────────────────────────

來源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4200015-1.aspx

馬總統:3方向減少死刑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0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中華民國現在確實還有死刑,但從3
個方向減少死刑,包括廢除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的法律;三審定讞後,會窮盡一切程序
確定無可挽回時,才會執行


總統指出,相關狀況都和國際社會做了非常誠懇的溝通,讓他們了解目前台灣的民意與法
律,都還沒有到廢除死刑的程度。

馬總統上午在總統府主持「人權‧未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
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發表記者會,在回答媒體詢問台灣執行死刑是否會與兩公約牴
觸時,作上述表示。

總統認為,兩公約裡面規定並沒說不可以有死刑,而是若要實施死刑,一定要是重大且無可
饒恕的犯罪,兩公約把死刑適用的範圍縮到非常小,同時也鼓勵各國朝向廢死方向前進。

他說,歐洲人權公約是在世界人權宣言之後、比聯合國1966年兩公約還早16年,也被認為
是人權發展史上重要里程碑;可是歐洲人權公約在1950年通過時,並沒有廢死規定,後來
是用很多的議定書,到1982年時開始廢死,但保留戰爭時可以使用死刑,到2003年時全面
廢死。

因此,總統表示,從1950年開始有公約,到52年後才完全廢除死刑;英國、德國、法國等
國廢除死刑的過程,都不是短期,英國花了30多年、法德都超過100年,只有東歐國家要加
入歐洲聯盟時,被要求先廢死才能加入,所以在1、2年內就廢死。

馬總統說,了解這個狀況後,政府多方跟大家說明,中華民國現在確實還有死刑,但從3個
方向減少死刑。首先,廢除絕對死刑,現在沒有一個強制死刑的犯罪;其次,減少相對死刑
的法律,法務部也指示檢察官儘量減少求處死刑;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後、死刑執行前,還會
窮盡一切程序確定無可挽回時,才會執行。


他表示,國內對廢死議題確實還有很多意見,需要多溝通。最近幾年很多歐洲團體來,對這
個議題高度關切,他也都非常誠懇向訪賓說明,舉出歐洲各國廢除死刑過程的情況。

馬總統說,政府目前的做法是朝減少死刑使用,這對政府來說做得到,也做到了,和他過去
擔任法務部長執行死刑數字相比,是差滿多的。


在法律沒有修改情況下,馬總統表示,最高法院三審定讞的死刑,在執行前,法務部窮盡一
切途徑到沒有任何理由不執行時,依法還是必須執行。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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