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 06:34 PM | #1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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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驚!北市國小傳割喉事件 女童全身血倒廁所
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傳出割喉事件!29日下午放學時間,一名男子闖入校園並挾持一名8歲女童,男子將女童帶到廁所割喉,女童被發現送醫時已沒有呼吸心跳,目前正送往榮總醫院急救,但女童生命狀況非常不穩定。
這名男子趁放學時間闖入校園,並挾持一名女童將她押到廁所割喉,這起事件令學生家長與學校手忙腳亂,消防局下午4時42分接獲報案,到廁所將女童送醫,但女童血流不止,當時已無生命跡象。 來自:http://www.nownews.com/n/2015/05/29/1705433 ================== 這是負面的新聞但我想各位網友們家裡可能有小孩所以還是要提醒大家注意自己小孩在外有 無安全,這是剛才華視節目撥放時旁邊跑出來的字幕,說真的我猜想兇手動機可能就是想要變 成第二個鄭捷,現在鄭捷都還沒有被宣判死刑,現在請大家為這小女孩祈福,希望小女孩能醒 過來恢復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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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07:46 AM | #7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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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是以先進國家自居的美國,有廢死的州跟有死刑的州喔 ... 因為美國是聯邦制 ...
其中也有些州是 ... 廢死後發現跟犯罪率、犯罪凶狠度惡化 ... 根本就不是人犬團體說的那一回事 因此恢復「死刑」... 可以見得「死刑」確有必要的存在刑罰。 台灣也有好幾個類似的狀況 ... 原本是支持廢死的法官、檢察官、律師 ... 當有一天變成被害者家屬後 一改先前支持廢死態度,進而支持「死刑」... 只要台灣還有假釋 ... 無期徒刑不是真正的關到死 ... 要說廢死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 而且「死刑」本來就有一定程度的嚇阻作用 ... 因為有「殺幾個人也不會背叛死刑」的嗆聲生前例,且真的沒有被判死刑,這類判例包含鄭捷案,只會更讓治安惡化 ... 雖然這麼說很怪,這幾年的治安惡化 ... 不只是這些案例,還有人犬團體要付最大責任 ... 迪西此時傾向認為 ... 像漫畫一樣,在鯊魚出沒頻繁的海域,蓋個「監獄島」... 把這些重型犯通通關進去 ... 終身監禁關到死 ... 犯罪事證明確的該要死刑的就讓這些犯罪者「死一死」。 才不會造成之後方出來或逃出 來時的「二度或三度悲劇」。 此帖於 2015-05-30 11:37 AM 被 getter 編輯.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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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09:43 AM | #8 (permalink)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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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請看看以下這則新聞,各人造業各人擔,沒有說親朋好友與家人要承擔兇手犯的錯誤,今天兇手沒有犯錯自然也就沒有事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81%93%E6%AD%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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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c45 (2015-05-3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15-05-30, 10:19 AM | #10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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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類天性犯賤,沒有法什麼都敢幹,不必付出代價的肆意殺戮,天下將會大亂。 所以人類自古以來就以殺人償命的方法來威懾惡往膽邊生的人。如果這種刑罰不具有一定的效果,那麼刑法都可以廢除了。 對付惡質的作奸犯科者用極刑就是王道,這也是群眾教育。我最近的陪審團任務,就私下的跟大法官在休息時間談到, 加拿大無死刑,結果無辜被殺害的人為何要讓歹有權力執行非公權力的死刑? 我對大法官說,您也抽煙,我是完全不抽的人,現在您也在判自己死刑,我還無辜的送死。 他頓時嗆了我一句: You get out here, cheap smoker! 後來我看到他不抽煙了, 向他恭喜,他說我戒了是聽你的話有理,我什麼人都見過,但是就你最率直大膽。 他還說他老婆怎勸都無效,但是我卻被你說服了﹗ 話說回來,我在陪審團的執行時,問得很清楚明白,而且給辯方所有解釋的機會。 不過,到最後他們全被判決為終生監禁(Life Sentence), 他們有必要與世隔絕,就讓他們在監獄帶著不自由的遺憾面對懲罰的折磨, 一步步的走向終點,永遠不得假釋,更沒有特赦。殺人償命,理所當然。 既然加拿大無法判處死刑,那麼就關到死,永遠不得上訴﹗ . 此帖於 2015-05-30 04:28 P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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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10:39 AM | #11 (permalink) |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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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期徒刑說真的我們納稅錢還要養這些人給他們飯吃,我比較贊成例如昨天發生這殺害女童 之兇手二話不說直接死刑,第一兇手已經超過20歲已是成年人所以不需要經由家人同意就 可直接判死刑,第二死刑才能平息眾怒與讓其他犯罪者有所警惕,第三死刑我不贊成可以打 麻醉與使用槍枝,我很贊成學古代劊子手那樣直接用刀斬首,頂多刀先用酒倒一倒先消毒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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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10:57 AM | #1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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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 Yahoo 民調 ... 多數贊成台灣引入新加坡鞭刑 ...
為何 ... 因為嚇阻效果不輸給死刑,據說某些狀況甚至超過死刑的嚇阻效果 ... 比方說殺人者鞭刑,每殺害一人鞭 20 下 ... 據說該鞭刑的程度是生死不如之痛苦 ... 鞭不完 ... 待犯人傷勢痊癒後繼續執行 ...,因此有人畏懼其痛苦選擇自殺 ... 據被鞭過者口述,之後不管怎樣也不要再被「鞭刑」,可見其嚇阻力 ... 最好在加上公開,也就是「公開式鞭刑」更可以提昇嚇阻效果 ... 如果台灣真的要導入新加坡鞭刑的話,可視犯罪情節的「一般鞭刑」或是「公開鞭刑」... 迪西認為,廢死的狀況多數是因為「宗教」立場導致的結果,並非是真正落實法律正義之下的結論 ... 死刑不可廢除,可依犯罪的惡性程度,以真正的關到死的「無期徒刑」與「鞭刑」適度取代 ... 也就是說超過其某個程度的,如屠殺罪、恐怖主義犯罪、累犯殺人者,再以死刑判之可能比較適當 ... 該鞭刑用的工具,可以請新加坡官方訂做 ... 來保證其鞭刑效果 ... 此帖於 2015-05-30 11:20 AM 被 gett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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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11:32 AM | #1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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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A片後,竟然也把亂倫劇情直接運用在自己的家人。沈迷網路殺人遊戲的,在社區遇人就殺。 他們都有共同的背景,父母離異或無法監督,最讓人吃驚的是他們都是無神論者,所以沒有死後審判的顧慮,見人就殺。 我在陪審團席上看到受害者的家屬,哭訴的昏死過去,沒有相對的懲罰力度 - 死刑,實在很不公平。 凌遲致死,我以前認為很殘忍,現在越來越支持。禽獸越來越多了,不殺光關有何鳥用?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去養這些廢物,談人權?別唱高調了﹗ 是你妻女被姦殺,你會原諒?那你就連禽獸都不如了﹗我們這兒不會有人在唱什麼人權的濫調,在監獄裡的囚犯他們有自己的審判與制裁。 那個比法律的還嚴厲,通常隨時斃命也找不到原因和行刑手。敢漏口風,隔日就再也不能呼吸了﹗美國的更不用說,我的親戚求我不要把家醜張揚....點到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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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12:01 PM | #14 (permalink) |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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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才新聞表示小女孩已經離開人世間了,請大家默哀一分鐘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0150530/619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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