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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看不穿也沒用,現在推給老馬,因為理律大老闆是他的好朋友 用他罵小夫的那句回應就好了,再怎麽轉移焦點也掩蓋不了私會中共政協 密室協商司法案件的事實。~~~你是內政部長去談司法問題? 還是明年講調升法務部? 港方也怪,怎沒接觸老K那邊咧?直接找綠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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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不用選舉,沒哪麼多權謀,如果她會就不至於弄到今天的慘況 香港法律界跟台灣法界經常有互動,有時需要跨地打官司,台灣會去找香港有名的法律事務所 香港也會來台灣找大的事務所 陳長文所屬的理法律事務所是台灣四大法律事務所之一 推薦這家剛好陳長文是老闆,香港哪邊還去分辨誰是藍誰是綠? 再者陳長文是台灣有名律師,當然知道通緝犯不能找法務部喬 這是涉及如何入境台灣,出入境管理是歸內政部管的,所以找內政部長也很合理 而且陳長文在台灣法律界的地位,藍綠都有人脈,要找上內政部私下討論也不難 如果內政部長覺得怎麼老K的人代表來談? 為何仍然接受? 可以直接拒絕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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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乾並非來自誰恐嚇誰或是誰想製造出來 而是當一個國家人民對大是大非的法治觀念,可以因政治信仰完全拋棄 沒有是非的人民,如何不亡國? 有天阿共打過來,是否還在爭論是藍還是綠的責任? 我有位同事,持堅詐菜政府是對的,香港怎麼會讓個殺人犯趴趴走,自由行來台灣投案? 又說香港政府不負責任,不能說屬地主義兩手一攤擺爛不理.... 他居然還好意思說拋開政治陰謀不論,實務上就是香港不對 面對這種人,我差點吐血 屬地主義不是香港政府發明的,歐美國家很多都是屬地主義,才需要引渡條例 今天香港政府不是什麼都不做,人家要制訂逃犯條例就是要補網 怎料被反共人士扣了送中大帽子,讓逃犯條例無法通過被迫撤回 沒有了法源依據後,以原有的法律當然是對這個境外殺人犯束手無策 神奇的是,菜政府還去指責香港屬地主義有問題,香港不審我們審?哪是英國人留下的,怎不去跟英國講? 我們還有個酒駕犯判了刑的人,這個英國人躲回英國,菜政府有本事去跟英國大小聲 |
台灣的騙子黨目前來說真的是亂了套
(根據某立委在電視上的講法)先自以為是的 認為這個局面是港府刻意造成的 陳同佳 是假釋出獄 假釋就是提早釋放的意思 刻意在選前不到三個月來亂 台灣的行政結構 法務部管假釋與否 而法務部是行政院管轄 所以用台灣的結構原原本本套在香港就變成 港府提早讓他出獄,所以今天的局面是港府設下的計謀 但問題來了~ 根本上在香港假釋與否不是行政部門來決定的 http://www.newspaperhk.com/pufa/20151116_120.html 是由法典上規定只要時間一到就可經由 法院依法宣告假釋 法院不屬於行政部門 所以就不可能是特首能設下的計謀 ================ 根本上詐蔡政權這個想法是很無法無天的 如果拿台灣傅崐萁來講 他也是假釋出獄 依據詐蔡黨的思維 難不成他能假釋也是因為詐蔡的恩惠 這個政權以腦子腐爛到這個地步 再給她四年如果美中談和成功包準必有一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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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叫阿共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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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純步兵兵科那只要訓練一個月就可把你丟到戰場上放生 (比照新兵訓時間) 其他都要更久 (因為要學習器具) 但重要的是 台灣縱深不足根本無法後方訓練 所以現役的人 與 裝備 一失衡就結束了 (真的要駁火撐一個星期就很厲害了,老共怕拖久國際干預一定會一開始就使出吃奶力氣) (光靠火箭軍就能結束,這種多管武器哀國者碰上也沒擇) 台灣的軍隊只有兩個作用 撐到元首安全 與 給人信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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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高法院是法律審,所以宣判時被告不必出庭聽判決 如果有期徒刑定讞後,最高法院會將裁決書送到法務部執行 負責執行的檢察官文書處理後,發監通知被告何時報到服刑 過去很多有背景的人,就趁這個發監的空檔潛逃出境 香港是法官在庭上宣判量刑後,馬上執行監禁 前前任特首被起訴公務員行為不當罪,罪名成立判刑20個月,也是宣判後當庭押去關 所以他們不會有檢方放水,讓被判刑的人犯有時間逃走 不只是什麼海洋法或大陸法不同,人家的司法很多執行細節跟我們不一樣 台灣有些無知的人被政府騙了,坐井觀天以台灣哪一套認為別人也要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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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這個黨也真可惡 想盡方法去解套 衝衝衝在立院故意強諣執行死刑 怎麼突然主動挑起死刑議題? 騙黨是能不碰最好不要碰這個敏感議題,尤其是選舉期會得罪哪些基本教義派 最近也沒有什麼重大兇殺案 這時機點? 了解這個黨....一定有什麼權謀 有人解讀, 故意大聲宣示....我們還是會執行死刑的 又是項莊舞劍意在香港的陳同佳,提醒他台灣是有死刑,還會執行的 不就是嚇唬他,只要他心生恐懼,就會反悔不來台灣投案 以後他在香港趴趴走就不關我們政府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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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吃雞開始!?~~~開始搜刮各式軍火,開輛軍卡載回家~還順便拖門砲)...:on_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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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好話~~~光品學兼優這句就能免死了!~因為有教化可能:on_84: 不如暗示他台灣的監獄比香港還黑100倍,來台灣蹲不如留在香港蹲..... 萬一剛好碰上監獄辦自強活動.....被自戕的機會很高唷:on_16::on_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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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英殖時代,香港終審法院可以上訴到英國 一國兩制後,擔心港人對中國法治不信任,香港自設終審法院 維持現狀五十年不變承諾,又保留英國人的法律制度 非常任終審法官三十名,只有二人是香港本地人,其他全是英國留下的洋法官 這些洋法官不安好心,過去佔中也好,反正因反中犯了什麼法,一律輕判 不是緩刑就服勞動役,頂多意思一下判個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算是進去深造 最近暴動事件,暴動罪在香港算是重罪,一遇到洋法官除了哪個殺警犯,幾乎全部交保 保金幾百到一兩千不等.....這不就等於縱容這種人使用暴力也沒啥大不了 而且他們是終身職幹到退休為止 基於一國兩制,阿共完全拿他們沒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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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出來收拾的話就是一國一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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